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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企业“底细”预计最快年内网上可查

  网上购物前,会看看卖家级别和其他买家的评价再下单,以此了解商家的“底细”,2014年年底,新疆实体企业的注册登记、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底细”也有望在网上查询。

  近日,国务院公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10月1日起施行,工商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息,包括注册登记、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8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14年3月,该局已初步建成新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要公示企业的注册登记信息,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联网对接,日平均访问量4761次。

  目前,企业的其他相关信息还在完善当中,预计年底可查询。

  据了解,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问世,也是基于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因为改革之后,企业无需年检、无需提交验资报告、无需一次性缴清注册资本金等,对企业的监管将逐步依靠社会的监督。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李刚介绍,在对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中,专门为政府行政审批管理部门形成的有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管理和公示预留了接口。

  目前,市工商局正在建立的“乌鲁木齐市企业信用联合监管信息平台”,将链接在自治区工商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涵盖了工商、税务、法院、公安、安监、质监、卫生、环保等多个职能部门及各区(县)政府,预计年内完成。

  届时,社会各界将查询到企业诚信缺失的相关记录,不仅便于企业间交易选择,也是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和协查转办,实现联合监管的途径,让失信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另外,对于存在公示信息隐瞒、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企业,将由县级以上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