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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第二批滨海高新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电子商务基地中央补助资金项 ...

按照《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第二批滨海高新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电子商务基地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商务电商【2016】1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项目申报、滨海高新区管委会择优推荐、滨海新区商务委和财政局项目初审、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共同复核后,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委托天津商业发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面向电气行业的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等4个项目进行评审认定。经专家组评审会评审,“面向电气行业的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等3个项目符合评审认定要求予以认定,并核定了符合文件规定的投资支出(预算)金额。现将评审结果及拟支持资金金额公示(见附表)。公示期自2017年2月23日至3月3日。对上述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反映。

附件:第二批滨海高新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电子商务基地中央补助资金项目评审结果及拟支持金额

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