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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滨海新区2016年第一批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津科高〔2016〕39号)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并由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核,共有国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63家企业通过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予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应于公示期内向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国泰大厦A座1708室,邮编:300452)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个人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我们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梁 鹏

联系电话:65305974

传真:65305996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