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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创业投资政策相关办事程序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开发区关于规范产业促进政策兑现申请、审核和批准程序的通知》(津开发〔2008〕104号),现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创业投资的暂行规定》相关办事程序调整如下:

一、 申请跟进投资办事程序:

1. 企业登陆泰达政府门户网(www.teda.gov.cn)下载《天津开发区创业投资发展金跟进投资申请表》,填写后发送到政策兑现办公室邮箱(zcdx@teda.gov.cn), 政策兑现办公室形式审核后,通知企业提交《天津开发区创业投资发展金跟进投资申请表》打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 兑现办公室形式审核后提交科技发展局初审。

3. 科技发展局初审合格的提请评审委员会评审。

4. 评审通过的报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实施。

二、 申请认定跟进投资合作伙伴办事程序

1. 企业登陆泰达政府门户网(www.teda.gov.cn)下载《天津开发区跟进投资合作伙伴认定申请表》,填写后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科技发展局进行初审。

2. 科技发展局初审合格的报管委会审批。

3. 审批通过后发放认定证书。

三、 申请风险补贴、税收扶持及其他奖励的办事程序

1. 企业从泰达政府门户网(www.teda.gov.cn)下载《天津开发区创业投资政策兑现审核表》,填写后发送到政策兑现办公室邮箱(zcdx@teda.gov.cn), 政策兑现办公室形式审核后,通知企业提交《天津开发区创业投资政策兑现审核表》打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 政策兑现办公室将企业申请材料转送科技发展局和财政局审核。

3. 审核通过的报管委会批准。

4. 管委会批准后,政策兑现办公室通知企业下载填写《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并准备要求提交的材料送达政策兑现办公室窗口,政策兑现办公室审核无误后转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拨付款项。

四、政策咨询与兑现受理部门

天津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办公室

受理地点:天津开发区宏达街19号投资服务中心B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6号窗口

咨询电话:25202116、25202117、25202118;传真:25202118

email:zcdx@teda.gov.cn

特此通知

天津开发区政策研究室

2008-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