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天津市出台重点培育国际品牌评选办法 符合条件企业可申报

滨海时报讯(记者赵贤钰)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委获悉,《天津市重点培育的国际自主品牌评选办法》正式出台。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照资格条件和评审标准,向新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据了解,申请“天津市重点培育的国际自主品牌”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在天津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对外贸易经营权;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为正;食品土畜、纺织服装、轻工工艺行业的企业上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其他行业的企业上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且在国际市场具有一定份额;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报类别商品在境内外(含港、澳、台地区)均已注册商标,且商标在有效期内;商标注册范围(核定使用商品)涵盖申报类别商品;商标持有人为中方企业法人;符合国家安全、卫生、环保、社会责任等法律法规规定,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相关方面。申报商品共分为六大类,为五矿化工、轻工工艺、机电产品、医药保健品、纺织品和食品土畜。

本市商务部门将根据企业申报品牌的研发创新能力、按照国际标准(覆盖范围包括申报类别商品)组织生产、市场销售、境外市场商标注册及保护、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社会评价等六大方面给予综合评定,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