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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国资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红桥区国资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我市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和《红桥区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九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在信息化办的指导下,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年初召开年度工作安排会上专门进行部署,为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单位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为做好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结合国资监管工作需要,超前谋划,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便民服务措施,在网站上公开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等情况,为国企提供了极大便利。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进行审查,承办人具体负责,主管严格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合法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委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6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条,合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涉及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没有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上来看,运行状况良好,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单位人手紧缺且业务工作繁杂,致使政府信息公开不迅速、及时,内容不够丰富,形式单一等问题。二是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还需通过更灵活有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多、更新的政府信息。三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健全并需要在实际执行中不断调整和规范,进一步增强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下一步整改措施:1、提高认识,强化管理,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及时更新发布政务信息,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2、定期对各科室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提高工作人员撰写信息的积极性,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3、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拓宽公开形式,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除以上事项外,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见附件

九、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红桥政务网(http://www.tjhqqzf.gov.cn/)和红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tjhqqzf.gov.cn/zfxxgk/)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红桥区国资委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育苗路4号行政许可中心7楼,邮编:300131,电话:27743198,电子邮箱:hqqgzw@126.com)。

领导签字:

2018年1月17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红桥区国资委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6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