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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红桥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共九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法制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并配备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将法制办工作中产生的信息及时向信息化办汇报并在网上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我办共公开政府信息5条,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95条。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管理,我办完善了《法制办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管理办法》等制度。此外,还建立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设立意见箱,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及有关公开内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通报。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并限期整改,及时反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办无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办还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对主动公开信息的工作流程、内容格式的规范。

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进一步改进:

一是加强培训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二是认真梳理好本部门的各类信息,逐步完善,及时公开,及时更新,以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由分管领导负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见附表

九、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www.tjzfxxgk.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桥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地址:红桥区育苗路行政行政许可中心,邮编:300131,电话:86516090,电子邮箱:hqqfzb6090@126.com。)

2018年1月17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区法制办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