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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印发西青区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文件 西青政发〔2017〕14号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 印发 西青区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西青区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西青区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 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好“三去一降一补”的工作任务,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7〕1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综合施策降低区内企业杠杆率(以下简称降杠杆),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区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降杠杆长效机制,积极落实中央、天津市降低企业杠杆率各项政策措施,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为加快西青城市化进程、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化原则。树立市场为帅理念,市场主体依据自身需求开展或参与降杠杆,自主协商、自担风险、自享收益。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范围,完善支持政策,加强组织协调,切实为降杠杆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坚持法治化原则。依法依规开展降杠杆工作,依法保护债权人、投资者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应由市场主体承担的责任不合理地转嫁给政府或其他相关主体,政府不应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加强降杠杆过程中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营造依法诚信经营环境。 坚持有序开展原则。处理好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的关系,把化解企业当前债务与促进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相结合,遵循经济规律,科学分析研判,分类施策、精准调控、有扶有控,稳妥有序推进。 坚持统筹协调原则。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综合运用企业改组改制、降低企业成本、化解过剩产能、促进转型升级等多种方式,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 (三)工作目标。按照全市降杠杆工作总体要求,摸清我区降杠杆工作底数,加大工作力度,压实工作责任。工作对象以国有企业为主,重点是园区开发、市政服务、城建、交通、商贸等领域高负债国有企业,一企一策,因企施策。积极引导高负债民营企业降杠杆,促进民营企业良性发展。到2020年,企业负债水平进一步降低,全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合理控制在安全警戒线以下;企业融资结构进一步优化,有条件的区属竞争性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债转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全区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基本完成债转股工作。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缓解企业债务压力,推动企业改组改制,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措施 (一)积极促进企业整合重组 1. 推动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加快区属国有企业改革,鼓励企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支持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国有企业通过合并、并购等多种方式,加快实施市场化重组整合。到2020年,区属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全面完成,兼并重组取得突破性进展,国有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明显增强。(负责单位:区国资委) 2. 引导民营企业兼并重组。通过企业家俱乐部、行业协会等渠道,积极搭建民营企业之间联系沟通的平台,鼓励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民营企业间兼并重组,减少无序竞争。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并购、重组。支持民营企业业务结构重组,增强自身竞争力。(负责单位:区工信委、区国资委) 3. 加快重点行业兼并重组。以产业政策为引导,鼓励汽车、钢铁、金属、化工、电子信息、医药等重点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兼并重组,推动产业链整合,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创新转型升级方案,组织推动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以“散乱污”企业分类治理为重点,大力创造条件,积极促进具备转型升级基础的企业兼并重组。支持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加快“僵尸企业”退出,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实现市场出清。(负责单位:区工信息委、区国资委) 4. 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支持。创新融资方式,满足企业兼并重组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鼓励银行推行并购贷款业务与服务,并给予政策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开展并购重组。用好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做大做强。(负责单位:区金融办、区国资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工信委) (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5. 强化国有企业自我约束机制。推进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对企业负债行为建立权责明确的决策监督机制,加强企业自身财务杠杆约束,合理安排债务融资规模,有效控制企业杠杆率,形成合理资产负债结构。落实企业降杠杆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管理层资产负债管理责任,合理设计激励约束制度,处理好企业长期发展和短期业绩的关系,树立审慎经营观念,防止激进经营过度负债。落实企业股东责任,按照出资义务依法缴足出资,根据股权先于债权吸收损失原则承担必要的降杠杆成本。(负责单位:区国资委) 6. 加强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和考核。严格落实我市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控的总体要求,搭建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实施债务风险防控清单管理,分类制定债务风险防控工作任务和工作保障清单,确保债务风险防控取得实效。将降杠杆工作纳入对国有企业的业绩考核体系,对重点行业和杠杆水平较高的企业下达资产负债率和融资成本率指标。在业绩考核中加大降杠杆指标的权重,关注企业降杠杆完成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直接挂钩。(负责单位:区国资委) 7. 引导民营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对民营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宣传引导,积极开展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管理诊断咨询和培训,推动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单位:区工信委) (三)盘活企业存量资产。 8. 盘活国有企业闲置资产。引导国有企业盘活房地产资源,对厂房、设备等闲置资产以及其他重资产,采取出售、转让、租赁、回租、招商合作等多种形式予以盘活,实现有效利用。鼓励国有企业整合内部资源,将与主业相关的资产整合清理后并入主业板块,提高存量资产的利用水平,改善企业经营效益。(负责单位:区国资委) 9. 引导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引导民营企业规范化清理企业存量资产,使资产达到可交易状态。支持民营企业盘活企业存量资产。鼓励民营企业整合内部资源,提高存量资产的利用水平,改善企业经营效益。积极盘活空置楼宇,打造亿元楼宇。(负责单位:区工信委) 10. 有序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配合市级部门积极组织实施以企业应收账款、租赁债权等财产权利和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或财产权益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支持房地产企业通过发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向轻资产经营模式转型。(负责单位:区国资委、区商务委) (四)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11. 推动企业债务清理和债务整合。鼓励充分调动多方力量,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统筹运用盘活资产、发行债券和银行信贷等多种手段,降低资产负债率。(负责单位:区国资委) 12. 降低企业财务负担。鼓励企业加强资金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财务公司,加强内部资金融通,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优化企业贷款担保方式,提高企业信用等级,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利用市、区两级融资租赁配套政策,减轻企业在购置大型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方面的资金压力。(负责单位:区国资委、区工信委、区财政局) (五)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 13. 实施国有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充分发挥企业破产在解决债务矛盾、公平保障各方权利、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于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要破除障碍,依司法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妥善安置人员。规范和引导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依法履职,增强破产清算服务能力。在企业破产过程中,切实发挥债权人委员会作用,保护各类债权人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市有关部门清算后注销等政策,制定符合我区区情的配套政策。(负责单位:区国资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 14. 引导民营企业依法实施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加强破产法律知识宣传,引导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民营企业法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负责单位:区工信委、区司法局) (六)积极发展股权融资。 15. 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落实市、区支持企业上市和挂牌的各项政策,充分调动企业上市发展积极性。积极推动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企业加快股改步伐,大力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库。通过“双万双服”活动等平台,加大对企业上市政策和路径的宣讲力度。利用全市企业股改上市挂牌融资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实现企业、基层、区、市级部门四级互联互通。(负责单位:区金融办) 16. 创新和丰富股权融资工具。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新型投融资模式,服务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运营。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规范发展各类股权类受托管理资金,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探索运用股债结合、投贷联动和夹层融资工具。鼓励在我区注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参与我区拟上市、挂牌企业融资,通过直接投资方式降低企业杠杆率。(负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科委) 三、优化市场与政策环境 (一)落实财税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市财政新增政府债券额度,用足用好政府债券政策,积极降低融资平台企业杠杆率。按照市级财税政策要求,落实好降杠杆相关税收支持政策,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现有税收政策,为企业降杠杆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负责单位: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二)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约束。依托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加大对降杠杆对象企业基本信息、经营信息的公示力度。加大对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案例的公示力度,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负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 (三)减轻企业社会负担。落实国家、市级部门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整合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减轻企业社会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和政府性基金的文件规定,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依照市级部门相关政策法规,完善我区减轻企业非债务负担的配套政策,加大对企业在降杠杆过程中剥离辅业资产的政策支持力度。(负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工信委) (四)稳妥做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积极宣传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及时受理企业申请;稳妥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待遇;落实就业扶持政策,通过举办招聘会,帮助分流职工实现再就业;深入实施百万福利培训计划,对分流职工进行技能培训。(负责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国资委) (五)落实产业升级配套政策。进一步落实国家重点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化解过剩产能的配套支持措施,积极对接国家配套政策,围绕专项奖补、落实税收政策、企业上市扶持政策、职工安置、盘活土地资源、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点内容,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组织推动新一批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对降杠杆企业转型升级给予优先支持。支持加快制造企业设备更新改造。(负责单位:区工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区金融办、区科委)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降杠杆工作推动机制,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区金融办、区商务委、区工信委、区财政局、区科委、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推动。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区降杠杆工作情况汇总、信息上报、协调服务等工作;区国资委负责对全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竞争类企业国有资产证券化率、全区重点行业和杠杆水平较高的国有企业融资成本率等指标任务的逐年分解、动态监测、推动落实;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区金融办负责配合市级部门开展相关目标任务的逐年分解、动态监测、推动落实;区统计局负责统计摸底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其他有关单位在职能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二)建立台帐,清单管理。各街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摸清本地区、本领域的杠杆底数,明确降杠杆工作的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做好风险预警和风险防范工作。要对本地区、本领域企业的杠杆率水平、杠杆结构和分布建立台帐;对高负债企业进行系统调查和梳理,建立潜在降杠杆对象企业项目库;对降杠杆重点企业“一企一策”制定适宜的实施路径。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全力落实各项任务措施,依法推进降杠杆相关信息公开,加强降杠杆政策宣讲,做好舆论引导。各牵头部门要跟踪相应任务措施进度,及时归纳、整理降杠杆信息并形成总结和经验,报送区发展改革委。区发展改革委要及时推广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委各部、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 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各人民 团体。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