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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

(一)对重点培育的后备企业在改制、辅导等不同阶段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上市咨询服务的,由区金融办根据取得市里资金支持情况及确定上市募集资金托管银行等,审核企业书面申请,提供不超过50万元限额的资金资助。(二)对实现在国内资本市场(包括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以及境外资本市场首发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0万元。(三)企业上市首发融资及再融资的资金80%以上在区内投资,视同招商引资项目,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区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四)对在异地(境内外)买壳、借壳上市并把上市企业总部注册地迁至区内的,给予上市企业一次性奖励资金100万元。(五)对在天津股权交易所实现挂牌交易的后备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