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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县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全县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重大项目对全县经济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在谈项目早签约、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建成、建成项目早投产。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对投资增长的支撑拉动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加大项目责任监督,加快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进度,确保签约项目前期工作获得实质性突破,待建项目实现开工,续建项目加快施工进度,竣工项目按期实现投产达产。

  二、工作原则

  1.抓好抓大原则。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着力抓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产出效益高的大项目、好项目,特别要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循环经济产业、生产性服务业以及京津冀项目的发展;着力抓好亿元以上项目的开工、建设和投产。

  2.协调推进原则。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建设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努力破解项目建设中的“瓶颈”问题,形成各级各部门协调一致抓项目的工作氛围。

  3.注重实效原则。坚持项目数量和项目质量并重,投资规模与建设速度并重,竣工投产与财政贡献并重,努力形成重大项目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投产一批的良性格局。

  三、工作机制

  1.重大项目建设绿色审批通道机制。审批局在我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现有运行模式的基础上,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通过部门联动和并联运行,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减少内部审批环节,为重大项目建设开辟绿色审批通道,从项目审批起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实施跟踪服务,实行优先办理、高效审批、限时办结,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优质、快捷服务。

  2.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协调机制。由发改委牵头,会同农委、工业经委、商务委、规划局、国土分局、审批局等有关部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项目规划选址、用地、审批等前期事项,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提交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3.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责任机制。每个重大项目确定相应的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的跟踪服务,单位一把手为项目推进的第一责任人。要制定有效的项目年度建设安排计划表,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加强项目推进的协调与配合,协助和督促项目单位落实建设条件和建设资金,对需协调多方的重点问题随时提交发改委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认真研究解决。

  四、服务监督

  县政府成立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协调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县政府办要加强督查力度,及时反馈情况。监察局负责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县政府定期通报重大项目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