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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十一部门关于2016年各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和《天津市“十三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16〕107号),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组,对各区2016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考核结果经考核,各区2016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蓟州区、和平区、北辰区;完成等级:河东区、南开区、东丽区、滨海新区、津南区、西青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基本完成等级:河西区、河北区、红桥区。二、工作成效2016年,全市16个区万元GDP能耗全部呈下降态势,万元GDP能耗降低率均超额完成年度节能工作目标和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目标。其中,10个区的降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滨海新区、河西区等5个区降幅超过10%。节能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完善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各区不断完善节能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基本形成了区主要领导挂帅,区节能主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的节能工作体系。南开区在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增设建筑、公共机构、交通、商务、重点用能单位等节能专项工作组,系统推进全区节能工作;北辰区、东丽区将节能目标责任评级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有力推动节能政策措施落实。(二)强化源头控制,初步形成有利于节能的产业结构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把产业能效作为招商引资的量化依据,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浪费,不断优化产业结构。2016年,和平区、津南区、武清区等10个区六大高耗能行业产值占地区工业总产值比重同比下降;滨海新区、静海区、北辰区等13个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产值比重同比上升。(三)抓好工作落实,推进节能制度落实形成常态各区认真贯彻《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等节能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能耗限额、建筑节能标准、绿色建筑标准等节能相关标准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统计等节能制度;积极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源审计、能量平衡测试、清洁生产审核、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绿色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建筑节能产品备案、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等节能工作;实施节能重点工程、落实节能财政及税收政策,稳步推进各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四)开展宣传培训,积极营造全民参与节能的氛围各区采取节能工作会、节能培训、专题讲座、现场咨询会、推介会、有奖征文、选树先进典型、张贴标语宣传画等形式,通过机关、学校、社区等渠道,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等载体,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培训,普及节能知识,营造节能氛围。蓟州区通过能源紧缺体验主题活动,强化了大众对节能重要性的直观感受;北辰区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增强了企业对节能法规政策的认识;河东区通过节能条例宣贯、节能政策讲座及系列专题培训,提升了节能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南开区开展低碳社区创建活动,丰富了居民参与节能的途径。(五)创新工作机制,推动节能工作深入开展蓟州区建立园区、镇乡节能管理服务中心试点,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服务体系;河东区实行区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季报制度,及时掌握节能工作形势;南开区开展重点用能单位“双随机检查”,强化节能监督管理;宁河区建设采暖散热器产业聚集区窗口服务平台,推动节能型采暖散热器集聚发展;滨海新区对12家企业授予“节能之星”称号,推动企业实施节能改造项目46项,实现节能量3万吨标准煤, 充分发挥“节能之星”示范作用,引导企业找差距、学先进、提能效。(六)争取先进示范,引导用能单位不断提高能效水平滨海新区、津南区、武清区、宝坻区积极组织节能先进产品、技术目录申报工作,亿昇科技、特变电工、宝成机械、科麟机电、三星电子等单位的产品纳入国家《“能效之星”产品目录》、《能效“领跑者”产品目录》,华赛尔高炉冲渣水余热回收技术,获选国际“双十佳”最佳节能技术;北辰区积极组织绿色系统集成项目申报工作,长荣印刷的绿色装备制造示范基地项目纳入国家首批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武清区、津南区和中新天津生态城积极开展低能耗被动式建筑示范工作,津南象博豪庭和生态城公屋二期项目被评为住建部科技示范工程;武清区、东丽区、滨海新区、静海区积极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区内绿色建筑示范片区获得中央财政资金奖励;和平区开展绿色商场示范创建活动,滨江购物中心纳入国家第一批绿色商场创建名单。三、存在的主要问题2016年,各区节能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主要问题:一是重视程度有待提高。部分区还存在重指标轻工作现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未根据本区实际及时调整更新,区领导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节能工作,节能指标未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未有效落实节能联席会议制度和节能形势分析预警制度,一定程度影响了节能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系统推进。二是机构力量有待加强。静海区截至目前尚无专职节能科室,和平区、河东区、红桥区节能工作人员偏少,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节能工作人员流动性大,节能工作基础力量相对薄弱;16个区均未成立节能监察机构,既不满足国家“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节能监察体系”的要求,也不符合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节能监察能力建设有待加强。三是节能投入不足。滨海新区、武清区、宁河区尚未建立预算内节能专项资金,河西区、河北区、红桥区、蓟州区节能专项资金规模偏小,和平区、河东区、南开区、西青区、津南区、宝坻区未足额落实节能专项资金;和平区、河东区、南开区、河北区、北辰区、宝坻区、静海区未落实节能评估文件评审费用。四是部分节能重点工作推动力度还需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偏小,争取国家及市级节能支持政策力度不够;管理机制创新、市场化机制推广、重点通用耗能设备能效提升等工作仍有推进空间,节能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是落实中央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请各区针对自身工作推动中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继续将节能工作作为构建绿色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强化管理创新,完善市场机制,落实法律标准,引导全民参与,推动全市节能水平迈上新台阶,为美丽天津建设做出新贡献。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统计局 市国资委 市建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商务委 市农委 市市场监管委 市公务员局 2017年7月25日(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郭平贵; 联系电话:83607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