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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资金扶持。设立专项资金,对入选“天津市科技小巨人重点培育企业”和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亿元、税收超过2000万元、拥有专利30项以上的小巨人领军企业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资金支持,专项用于企业研发投入。(二)支持校企产学研合作。鼓励科技小巨人企业与各类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对科技小巨人企业为发展“杀手锏”产品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发或购买其技术的,按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核定的技术交易额,给予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