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729.67亿元,同比增长1.7%。消费升级类相关商品保持热销。随着品质消费理念深入人心,消费品升级换代需求增加,消费结构悄然改变。今年,体育娱乐用品、家具和通讯器材销售较好,零售额分别增长85.7%、47.8%和13.0%;金银珠宝类增长9.6%,化妆品类增长14.8%。基本生活用品销售下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需求层次也不断上升,基本生活类商品消费有所下降。2017年,粮油、食品类下降4.4%,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2.2%,限额以上日用品类零售额同比下降8.9%。?附注1、指标涵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2、调查对象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3、调查方法对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其他行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实施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实施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