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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发展规划 优先发展清洁能源

  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全市“十三五”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天津市供热办公室日前组织编制的《天津市“十三五”供热发展规划》取得初步成果。“十三五”期间,天津市重点做好以下11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新建和扩建热电厂。规划期内,扩建东北郊热电厂、军粮城热电厂、杨柳青热电厂和北疆热电厂4座热电厂;新建北郊热电厂、南疆热电厂、临空产业区电厂、南港工业区电厂以及外迁陈塘庄热电厂5座热电厂。总装机达到1590.15万千瓦,供热能力达到1.95亿平方米。对中心城区4座热电厂实施联网,改造或建设32座调峰锅炉房,其中中心城区21座、其他地区11座,调峰比例达到35%。

  二是热电厂改造增容。“十三五”期间,对杨柳青热电厂、北疆热电厂、大港热电厂、国华盘山电厂、军粮城热电厂进行增容节能改造。

  三是扩大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50座可再生能源供热综合能源站,供热面积达到5100万平方米。

  四是淘汰燃煤锅炉房。继续推进淘汰燃煤锅炉房工作,在“十二五”完成中心城区全部燃煤锅炉房改燃并网的基础上,对环城四区、两区三县以及滨海新区35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房进行改燃并网。

  五是加快城市散煤治理。截至2016年10月,完成市内六区、滨海新区建成区以及涉农区县政府所在地居民采暖散煤治理替代任务。治理替代方式主要包含补建集中供热、电采暖和环保型无烟煤替代。

  六是推广应用煤炭清洁燃烧技术。热电厂采取增加深度脱硫、脱硝、除尘技术,污染物排放达到燃气电厂标准;燃煤锅炉采用煤粉炉、水煤浆等技术,降低污染物排放。先期规划在中北镇试点建设5台58兆瓦煤粉炉。

  七是探索农村供热模式。结合撤村并镇等工作,同步配套建设集中供热设施,减少散煤使用,降低污染物排放。

  八是降低能耗,提高供热计量比重。在新建住宅项目推行四步节能标准的基础上,新建建筑全部实施供热计量,既有公建全部按供热计量进行改造,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占比达到40%以上。

  九是供热系统老旧管网改造。对供热效果不好、故障频发的老旧管网实施改造,总计改造老旧管网500公里。

  十是供热系统推广利用再生水。2016年打造河西区中水回用示范区,规划期末,中水管网能达到的地方,锅炉房循环补水全部利用再生水。

  十一是完善供热应急和在线运行监测管理平台。一期工程覆盖17座热源、364座换热站,涉及总供热面积约3387万平方米,占全市供热面积的9.2%。二期工程考虑将全市热源点全部纳入信息化平台监测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