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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荣获首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日前,国家文化部、财政部在上海召开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会议,确定包括天津市和平区在内的全国31个城市(区)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是文化部、财政部“十二五”期间共同开展的一项重大文化惠民项目,旨在推动各地研究和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为同类地区提供借鉴和示范,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实践经验。

  自2011年以来,和平区委、区政府将创建文化示范区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20项民心工程。

  去年4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小组听取了和平区关于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设计研究工作和示范区创建情况的汇报,查阅了创建档案,实地抽查了友谊精品文化广场、小白楼街开封道社区、南市街福方里社区等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在逐项对验收指标进行分组测评的基础上,认为和平区各项创建指标均达到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要求,通过省(市)级验收。

  去年6月,文化部检查组对和平区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文化惠民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专家认为,和平区对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认识到位,创建力度大,创建特色鲜明。

  两年来,以创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和平区不断完善服务文化供给,开展“图书漂流”活动,“盘活”图书馆文化资源;建立“新市民图书室”,方便外来工阅读、上网;建立24小时图书馆,缩短图书借还时间;做好春节、元宵节、“龙抬头”文化展演活动,弘扬地方文化特色,丰富居民文化生活;开展“非遗”大篷车社区行活动,拉近市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距离;开展文化下基层活动,将文化服务送进军营、消防队与社区居民家中。

  此外,和平区还提出了“信息+速度+互动=新型文化传播方式”这一创新理念,全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布局更加合理齐全,文化服务产品提供更加普惠均等,公共文化投入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公共文化组织支撑体系更加规范有力,全区群众享受的文化服务更丰富、更便利、更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