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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合理布局产业体系 打造文化强区

  日前,国家文化部、财政部在上海召开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会议,确定包括天津市和平区在内的全国31个城市(区)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是文化部、财政部“十二五”期间共同开展的一项重大文化惠民项目,旨在推动各地研究和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为同类地区提供借鉴和示范,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实践经验。

  通过和平区的积极申报和市文化主管部门的推荐,和平区获得首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资格。自2011年以来,和平区委、区政府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动力,举全区之力,将创建文化示范区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20项民心工程;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善并下发了《和平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对照创建工作标准,分解制定了《示范区建设项目书》,落实部门责任,设定达标时限,全力组织实施。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各项创建达标任务全部完成。

  今年4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小组听取了和平区关于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设计研究工作和示范区创建情况的汇报,查阅了创建档案,实地抽查了友谊精品文化广场、小白楼街开封道社区、南市街福方里社区等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在逐项对验收指标进行分组测评的基础上,认为和平区各项创建指标均达到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要求,通过省(市)级验收。

  今年6月,文化部检查组对和平区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文化惠民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专家认为,和平区对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认识到位,创建力度大,创建特色鲜明。

  今年7月底,和平区主要领导同志赴京参加由文化部、财政部举办的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评审会议,就和平区创建工作的基本情况、创建规划落实情况、文化特色工作、主要工作体会和下一步努力方向进行了汇报,并回答了评审专家提出的有关“公共文化服务如何满足老百姓需求”“是否制定了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如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承人进行传承保护”“如何开展‘城市书吧’建设”“如何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以及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面问题,顺利通过了专家评审答辩。

  两年来,和平区坚持惠民利民,以创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公共文化组织保障、文化骨干队伍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考核以及公共文化制度设计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提出了“信息+速度+互动=新型文化传播方式”这一创新理念,全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布局更加合理齐全,文化服务产品提供更加普惠均等,公共文化投入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公共文化组织支撑体系更加规范有力,全区群众享受的文化服务更丰富、更便利、更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