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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单位认真开展“服务月”活动,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按照市“开展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的部署和区政府的安排,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单位认真开展“服务月”活动,创新服务举措、解决企业问题、建立长效机制,集中开展为企业服务活动,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区政府对 “服务月”活动高度重视,区政府办转发了“河东区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方案”;充实调整了河东区对外开放工作协调推动小组成员,成员由原来的25个部门调整为33个部门;召开了全区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广泛动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单位制订了“服务月”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开展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创新活动。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行政许可中心等单位对各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将33个部门(区属26个、市属7个)的124项(区属93项、市属31项)审批事项逐项研究、细化,落实“一门受理、联合审批、限时办结、一门出证”的审批流程,办事程序得到一定程度简化,服务效率得到一定提高。

  区国税局梳理合并行政许可服务项目,由原来的五大类10个小项减少到现在的四大类6小项;区地税局将税务登记办理时限从征管法规定的30天缩减为7天,并对特殊涉税事宜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方法;区教育局围绕区域内民办学校的设立审批工作,将审批环节由7个缩减为5个;区科委将民营科技企业注册登记审批时限由10天减少为1天;区财政局将负责核准会计证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0天减少到6天;市容委将建筑物外檐装修改造审批时限由原来的7天减少到5天;区发改委将项目核准由原来的20天减少到15天。据统计,我区审批环节由279个简化到251个(减少28个),审批要件减少33个,审批时限压缩为原时限的30%-40%。三是开展专题服务活动,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河东区“服务月”活动期间,开展政策宣讲活动 18 次,参加活动的企业代表共 486人,就有关纳税政策、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人事人才政策、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宣讲;召开企业座谈会32次,参加会议企业384家,企业提出问题228项,解决问题210项;开展接待日活动4次,为38家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现场为企业解决22个问题;深入企业调研服务22次,走访企业289家,为96家企业解决110个实际问题。工商河东分局开展争创“优秀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部门”活动,召开了企业投资环境座谈会,深入企业问需解难,开展专题政策宣讲等活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落实服务规范和制度;区规划处开展重大项目现场服务活动;区质监局开展为区内企业建立质量档案,分类指导帮助企业争创天津和中国名牌产品;区人事局在全市率先建立了人才服务工作站,为企业搭建人才服务平台;区市政园林局制发了《河东区绿化服务指南手册》,为企业提供办事指南,接受企业监督;区综合执法局结合“五个一百”工程,对辖区内的重保企业、纳税大户和100个私营企业建立联系机制,提供执法服务;区卫生局开展了政策宣讲活动;公安河东分局、区环保局、区台办分别召开了企业座谈会,深入企业走访,协助企业解决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常州道街办事处深入到“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5家重点企业问需服务,集中解决企业遇到的涉及街域资源利用与共享、环卫保障等问题;富民路街办事处举办了政策宣讲咨询活动。区对外开放工作协调推动小组办公室召开了“听取企业意见,改善投资环境”座谈会。

  针对振业集团、天诚大厦、天星大厦、福建大厦等在我区投资企业提出的绿化收费、车辆出行、施工用地、建封闭式护栏、周边市容环境治理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积极协调解决。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改善投资发展环境。河东区相关部门,围绕改善投资发展环境,进一步建立完善了长效服务机制。行政许可中心制定了《河东区提高行政效能试行办法》,一是建立健全网上统计体系,对落户河东区的企业,从登记开始至取到证照全过程实施网上统计监督;二是实行企业注册时效登记卡办法,由落户河东区的企业自愿填写,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办事效率的全过程进行时效登记;三是实行政府各部门办事效率评议卡办法,由落户河东区的企业填写《河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办事效率评议卡》;四是在区行政许可中心实行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制度;五是在区审批中心为区域重点项目投资实行领导会办制度;六是建立行政效能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