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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政函〔2017〕95号 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度第一批整合涉农资金金额的批复

县财政局:

你局《关于关于调整2017年度第一批整合涉农资金金额的请示》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对我县2017年第一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金额由2913.93万元调减为2796.8675万元。2014年度

调减资金如下:

1.晋财农〔2014〕98号文件所涉及林业局93万元,农委22.4125万元共计资金115.4125万元,已作为存量资金收回国库并在2017年度预算中安排支出;

2.晋财社〔2015〕272号文件中,因申报有误,需调减整合资金1.65万元。

此复

中阳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