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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

阳政办发〔2017〕73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6日

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共阳泉市委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现将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如下。

一、职能转变

取消的职责

1.剥离教育、卫生等行政和社会管理职能。

2.精简其他行政和社会管理职能。

加强的职责

依法经授权或受委托行使省级、市级部分行政管理职权。

1.开发区扩区、设立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后,由市政府审批总体规划;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及其调整事项,入区具体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和工程验收管理等,由市政府委托开发区审批,报市政府备案。

2.开发区四至范围内有关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等必须由省政府审批的事项,由市政府委托开发区直报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上报省政府审批;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动产登记发证等事项,委托开发区实施。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开发区各项管理制度和改革创新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

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拟定中长期开发建设和科技、经济发展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负责开发区经济运行和发展、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商务流通和贸易促进工作;研究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负责监督实施;指导企业的科技创新、新产品开发和产业结构调整;负责统计管理工作;按照权限、程序审批和审核投资项目。

负责推进开发区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管理创新、体制机制等全面创新,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负责推动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等主导产业。

根据省、市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审批各类建设项目,审批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负责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国有、集体土地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工作的监督管理。

受市政府委托编制区级财政预决算,建立一级财政、一级金库,实行独立的财政预决算体制,执行国家、省财政政策法规,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市对区级财政管理体制,组织征收财税收入,保障区级公共服务所需财力,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单独或通过市财政汇总接受市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

按照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要求,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实行领导班子任期制、全员岗位聘任制、绩效工资制。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协同管理机构编制事宜;负责人才引进和服务以及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的流动和配置。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负责开发区环境质量及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工作。

按照市政府下放权限,负责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负责开发区党的建设及其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群团等工作;负责部分社会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工作;负责部分社会事务的协调管理。

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有关部门设立在开发区分支机构或派驻机构的工作。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编制9名,职数4名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和服务;负责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会务、接待、后勤事务等工作;负责行政督查和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决定事项执行落实情况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履行值班应急、预案管理、信息汇集和综合协调职能;负责党务工作;负责共青团、工会、妇联、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负责政策研究、宣传、统战、信访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人力资源部编制8名,职数3名

负责干部管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工作;负责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资、职称评聘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开展日常干部培养、考察、任免、交流工作;负责全员岗位聘任和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负责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公共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工作。

产业发展和统计部编制10名,职数3名

贯彻执行国家产业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指导园区产业项目布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负责监测、汇总、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质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负责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组织申报重大项目;指导中小企业发展,培育龙头企业;负责申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降耗、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拟定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负责科技成果管理、科技奖励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工作,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负责城乡商业网点的规划和市场体系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工作;牵头协调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第三方物流、电子商务发展;负责国民经济统计、核算、监督和预测分析;负责工业经济、民营经济的发展、协调、指导、监督、服务;拟定国有资产等方面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受管委会委托,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负责开发区改革创新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投资合作部编制8名,职数4名

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准备、筛选、论证、发布、信息交流和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招商引资政策、措施的拟定和落实;负责“双创”及孵化器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服务工作;负责对外贸易促进工作;负责协调与百度云计算中心相关事务,组织实施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负责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

建设管理部编制9名,职数4名

负责建设、规划、房地产业及环保、城管工作,协调土地管理工作。根据省、市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和详细建设规划,审批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负责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组织、管理各项基础建设工程的配套建设;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发区环境质量及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城管监察、城市防汛及爱国卫生管理工作。

财政管理运营部编制8名,职数3名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财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财政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协调税收征管,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监管各类财政性资金;负责管理会计工作;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统筹和监管;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预算评审和竣工决算审核;负责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负责日常金融管理工作;参与入区企业扶持政策的制定、审查、报批;参与融资平台体系和风险担保体系、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与管理;负责ppp项目财政评价的相关报告。

行政审批服务局编制4名,职数2名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行政许可相关的政策法规;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程序及流程的设计、优化、简化工作;负责统一受理行政许可项目申请,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审查、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宣传、咨询和解答;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企业项目的立项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批;负责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等工作;负责外资企业审批。

四、人员编制

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阳泉市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正县级建制,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为64名。其中:主任兼党工委书记1名,党工委副书记1名,副主任2名,纪工委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总会计师1名。

五、其他事项

按照突出经济、加强监管、完善职能、提高效率的原则,向开发区派驻国税、地税、国土、工商、质监、公安、消防、交警、司法、食药、规划、安监、环保等机构,派驻机构原隶属关系不变,人员身份不变,干部配备应事前征求开发区意见,日常工作实行双重管理,以市派出机关管理为主,各主管部门要充分授权派驻机构行使职权。开发区管委会为派驻机构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补充必要的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工作保障。

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阳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阳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