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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晋政发〔2015〕1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推动我省旅游业转型升级,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集中力量重点解决旅游厕所、旅游停车场、旅游公路、景区垃圾污水处理、安全消防和无线宽带网络覆盖等重要旅游基础设施提质扩量问题,加强旅游目的地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厕所建设要坚持“政府统筹、单位负责、坚持标准、建管并重”的原则,用3年时间新建、改建1000座旅游厕所,确保旅游景区、旅游公路沿线、城市旅游街区、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乡村旅游示范点等的旅游厕所全部达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免费实用、管理有效”标准。国家A级以上景区的厕所,按要求限期达标,不能按时达标的予以摘牌处理。新申报A级景区,不达A级景区旅游厕所规划、建设标准的不予评审。旅游公路沿线厕所和城市旅游厕所由各地政府负责建设管理。乡村旅游点厕所由村委会或开发企业负责建设管理。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公路沿线加油站的厕所要向游客免费开放。鼓励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机制,各地政府在厕所建设资金上给予补助。停车场建设要坚持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重点建设好景区和乡村旅游点的停车场。各地政府要做好停车场设置的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在规划审批、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供免费停车服务。加大全省旅游集散网络建设力度,实施“旅游畅通”工程,到2020年底,全省新建、改建旅游公路1000公里以上,基本实现城市、高速公路、高铁车站、机场通往景区景点的旅游公路畅通便捷,标识标牌、服务区、厕所、加油充电充气站、救援点等配套齐全。各地政府要把景区垃圾污水处理作为环境整治重点,已投入运营的景区限期达标,新建景区坚持环保设施“三同时”。优先安排旅游城市、旅游景区无线宽带网络建设,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大力推动旅游业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形成大旅游产业格局,推动全省旅游由观光为主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积极推动文化与旅游业的高度融合,重点围绕红色经典、华夏之根、黄河之魂、佛教圣地、晋商文化、边塞风情、关圣故里、古建瑰宝、太行神韵、吕梁风光等主题文化和杨家将、西厢记、赵氏孤儿等经典故事,开发影视、演艺、出版、娱乐、动漫、节事以及文化主题公园等文化旅游产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项目进景区,不断创意研发体现山西文化特点的旅游纪念品,培育具有山西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加快建设城郊休闲带、慢行绿道和登山步道,规划建设一批自驾车、房车营地。充分利用乡村的生态、文化、红色旅游资源,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扎实推进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用3年时间打造100个特色旅游名镇、1000个乡村旅游点、10000户品牌农家乐以及一批休闲农庄、乡村客栈、民俗展演、农业观光园等乡村旅游产品。认真抓好旅游扶贫工作,到2020年扶持300个贫困村通过发展旅游脱贫致富。依托重点旅游城市和景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学布局,大集团运作,支持开发建设一批集休闲、度假、购物、娱乐、运动、养生等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旅游综合体。实施旅游消费升级工程,积极发展养生旅游、健康旅游、养老旅游、研学旅游、房车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等。

三、坚持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依法重点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车”“黑网站”和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深入开展文明景区、平安景区创建活动,优化旅游环境。设立“品质旅游产品榜”,开展市场秩序综合水平指数评价、游客满意度调查和旅游服务“大家评”活动。建立健全服务等级退出制度,根据游客投诉情况,在组织明查暗访的基础上,对市场秩序混乱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作出警告、严重警告或摘牌处理,对严重违法的旅行社依法作出吊销旅游经营许可证处理。建立旅游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及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依法公布旅游企业及工作人员违法违规信息,加大对典型事件的曝光力度。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受理联动机制,畅通12301旅游服务热线与110、120、12315、12345等行业服务热线的连接,及时处理旅游投诉。推动景区景点进一步做好文明创建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加大景区文明旅游执法,杜绝乱刻乱画、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落实旅行社文明旅游宣传和管理责任。分级建立不文明游客档案,与相关行业联动,形成游客旅游不文明信息通报机制。强化职业教育和管理,进一步规范领队、导游职业行为。抓紧建立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实行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控制。建立健全旅游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并纳入各地统一的应急体系。

四、以平遥古城、五台山、云冈石窟世界遗产等为龙头,持续加大山西旅游形象宣传和品牌塑造。重点加强主题旅游形象和品牌在网络新闻、网络社区、微信、微博、微视频等互联网新媒体的宣传力度。各级财政要逐年加大旅游形象宣传经费投入。依托我省与相关省(区、市)联合成立的“美丽中国·古老长城”“美丽中国·天下黄河”“美丽中国·陆上丝绸之路”等旅游联盟,在加强境外旅游宣传的基础上,打造高铁旅游走廊,开展国内区域旅游合作,推动区域旅游一体化。实行奖励政策,支持我省旅游企业在省外设立分支机构,组织大宗旅游团队来晋和旅游包机、专列、旅游直通车,鼓励旅行社开发具有山西地方特色的旅游线路产品。定期举办国际旅行商采购大会,开拓国外、境外旅游市场。各地要抓紧建立和完善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加快推进旅游应急指挥、景区和目的地游客量监控系统建设。抓紧制订“互联网+旅游”行动计划,推动旅游业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结合,尽快实现全省旅游企业在线服务、网上预定、网上支付、网络营销,提升旅游企业信息化水平,推进旅游服务与管理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