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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单位窗口AB岗工作制度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责任管理,杜绝政务服务大厅各单位窗口因人离岗而造成的工作脱节,树立开拓、务实、高效、廉洁的政务形象,更好的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办事群众服务,特制定政务服务大厅单位窗口AB岗工作制度。 一、AB岗工作制度的基本内容AB岗工作制度是指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单位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将派驻的窗口工作人员确定为A岗,原则上二年内不作调整,工作期间无特殊情况,不许离岗空岗;单位内相近岗位的工作人员确定为B岗,为A岗的临时备岗人,当A岗因故不在岗位时,B岗自动顶岗,办理相关窗口业务的工作制度,以确保大厅窗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实行AB岗工作制度的要求凡在政务服务大厅设有窗口的单位,其工作人员因私因公请假超过半小时的,必须实行AB岗工作制度。各单位AB岗设置情况要报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开。 三、AB岗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好,熟悉业务操作规程; 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 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有较高的电脑知识,会讲普通话,经培训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考核合格。 四、AB岗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 A岗工作人员因休假、因私、公出等原因离岗时,必须提前一天向原单位和B岗工作人员做好沟通。各单位领导在审批请假手续时,同时批示B岗人员及时顶替上岗,确保窗口工作的正常开展。B岗工作人员应立即替补上岗,并认真遵守大厅考勤考核制度,履行工作职责。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接的,B岗工作人员应当主动顶岗; B岗工作人员在顶岗期间,享有A岗工作人员的职责权利,应对A岗的工作认真负责,并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B岗工作人员待A岗工作人员返岗后应主动说明代办业务情况,并将有关材料移交A岗工作人员; AB岗工作人员应加强协调和配合,做好业务交接工作,保证不出差错,不得互相推诿,影响办事效率; AB岗工作人员之间要相互传授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各窗口单位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对AB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及时顶岗,顺畅运作; 实行AB岗工作制后,AB岗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空岗缺位,延误审批服务工作的正常办理。 五、AB岗工作制度的考核与督查 AB岗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列入各入驻大厅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对AB岗责任人因推诿扯皮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对各单位AB岗人员依据《考核细则》分别进行考核; 由政务服大厅管理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对窗口单位执行AB岗工作制度情况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保证AB岗工作制度的有效实施。 六、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