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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工业稳定运行,省、市政府分别下发了《关于印发山西省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15〕11号)和《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朔政发〔2015〕17号)。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文件要求,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更加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贯彻落实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工业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问题突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作为,积极帮扶,认真履职,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政策公开,通过网站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省、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使企业及时了解掌握涉企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事项,及时了解掌握取消、减免、缓交的收费项目,以及相关政策。各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共同营造减轻企业负担帮扶企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上下归口一致”的原则,按照对口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和细则,立即着手制定本系统、本部门的工作方案,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列出时间表,确定工作量,考核工作成效。各牵头及配合部门要按照2015年4月1日落实省政府文件的起始时间,将工作方案及时报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组办公室。

三、结合实际,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落实省、市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重点突破,务求实效。积极搭建融资平台,加强与金融单位沟通联系,举办“银政企”对接座谈会,帮助企业多方融资。充分用足用活各种优惠政策,积极为企业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增强企业发展潜力。二是着力解决企业土地、房屋确权和煤炭配采问题。配合上级部门,认真开展企业土地、企业厂房、建筑物等资产确权专项行动,以扩大企业贷款质押资产。区煤炭局要积极争取行业主管部门支持,加快煤炭配采审批步伐,破解采煤技术瓶颈,提高采掘效率,稳定煤炭生产。三是积极开展帮扶企业活动。全面落实国家、省煤炭行业清费立税、煤炭管理体制、运销体制改革措施以及省政府“20条+17条”、市政府“煤炭10条”等重点产业政策措施,理顺煤炭管理体制,稳定煤炭支柱产业。坚持把帮扶企业与开展减负工作结合起来,继续实行四大班子包项目责任制,重点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土地房屋确权、产业转型等难题,以及项目落地、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此外,要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积极落实工业绿色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各项任务。

四、加强领导,确保落实到位

各乡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协调配合,共同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年内,区政府将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不定期组织落实惠企政策的检查评估。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省、市各项惠企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工业经济稳定运行。

附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