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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仁县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工作实施方案

怀政办发〔2016〕41号怀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仁县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怀仁县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怀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5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怀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5日印发

怀仁县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有关精神,落实各项具体政策措施,做好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怀仁县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商务粮食局)。 二、协调机制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全县有关部门涉及加工贸易的有关工作;要建立周报、旬报通报制;每月10日召开专项工作调度会,听取工作进展、项目对接、政策措施落实、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等情况汇报,并及时报告县领导小组。 三、对接机制 以招商引资部门为牵头筹划对接项目责任单位,认真筛选,反复论证,通过海关、口岸办、贸促会、商会及落地怀仁的项目负责人等多种渠道,寻找机会直接对接企业,宣传省、市有关政策、资源优势、投资环境,洽谈合作项目。 四、服务机制 (一)发改、国土、环保、人社、经信、财政、交通、水利、住建、地税、国税等单位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政策措施,认真履责,及时完成各项任务。 (二)新闻出版、广电宣传等部门要营造我县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氛围。 五、落实机制 初级对接由县分管领导洽谈,达成前期合作意向;项目达成意向后,由县主要领导洽谈,现场解决问题,力求快速有效对接;确定项目责任人,全程跟踪,全面协调,严格执行问责制。 六、行动时间 (一)从即日起,启动落实怀仁县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工作实施方案。 (二)经信局(商务粮食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理清几个园区内规划面积、土地征用面积、实际使用情况,水、电、气暖价执行情况,园区至天津港货运价,标准厂房、办公室建设情况。 (三)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该方案工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进展情况适时调整方法、措施,高效有力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