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政发〔2015〕6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阳泉市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阳泉市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1日
《阳泉市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
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全市工业稳定运行,按照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精神,现提出以下减负措施:
1.取消、接收省下放、改为属地管理的涉企行政权力事项262项。其中:取消30项;接收省下放14项;改为属地管理218项。
(牵头单位:市编办)
2.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物价局、市地税局)
3.取消铁路护路联防费。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政法委、市物价局、北京铁路局阳泉站)
4.取消文化市场证照工本费。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局、市物价局)
5.取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物价局)
6.取消营运车辆管理IC卡工本费。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物价局)
7.规范超计划用水加价费,统一纳入水价管理。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物价局)
8.暂停征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9.免征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对报检的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
(牵头单位: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单位:市物价局)
10.免征出口企业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费、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收费。
(牵头单位: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单位:市物价局)
11.暂停征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