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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

阳政发〔2015〕6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阳泉市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阳泉市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1日

 《阳泉市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

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全市工业稳定运行,按照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精神,现提出以下减负措施:

1.取消、接收省下放、改为属地管理的涉企行政权力事项262项。其中:取消30项;接收省下放14项;改为属地管理218项。

(牵头单位:市编办)

2.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物价局、市地税局)

3.取消铁路护路联防费。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政法委、市物价局、北京铁路局阳泉站)

4.取消文化市场证照工本费。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局、市物价局)

5.取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物价局)

6.取消营运车辆管理IC卡工本费。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物价局)

7.规范超计划用水加价费,统一纳入水价管理。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物价局)

8.暂停征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9.免征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对报检的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

(牵头单位: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单位:市物价局)

10.免征出口企业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费、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收费。

(牵头单位: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单位:市物价局)

11.暂停征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