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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西贸易运行情况

2017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18.1亿元,增长6.8%。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2017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643.6亿元,同比增长6.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274.5亿元,同比增长6.6%。按消费形态分,2017年,商品零售额6291.5亿元,同比增长6.6%;餐饮收入626.5亿元,同比增长8.8%。2017年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主要数据 指标 绝对数(亿元) 比上年增长(%) 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2348.8 3.5 汽车类 734.1 2.3 石油及制品类 364.8 -0.7 金银珠宝类 38.3 6.5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115.1 6.8 通讯器材类 8.5 3.2 粮油、食品类 238.7 3.6 饮料类 27.3 3.4 烟酒类 73.8 4.1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287.2 -1.0 化妆品类 27.6 5.5 体育、娱乐用品类 5.8 -0.5 附注1.指标涵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2.调查对象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3.调查方法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