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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三农”发展成就卓著 乡村振兴大有可为

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局长张晓东解读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山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历时三年的全省第三次农业普查主要工作已顺利完成,普查结果为准确把握“三农”发展情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统计支撑。普查结果显示,十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断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现代农业建设成效显著,农村面貌和环境大幅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一、现代农业建设成效显著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夯实农业基础,确保主要农产品供给;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调整优化农业产业产品结构,推动农业提质增效,提高竞争力;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实施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推进土地确权颁证,完善土地产权制度,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增强农业发展活力,提供坚强制度保障;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近年来,我省粮食生产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攀升,连续突破110亿公斤、120亿公斤和130亿公斤大关,2014年达到历史最高的133.1亿公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跃上新台阶。全省肉、蛋、奶总产量稳步增长,蔬菜、水果等保持较高产出水平,为保障大宗农产品供给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农田水利条件明显改善。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根本保障,也是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普查结果显示,我省农田水利条件明显改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2016年末,全省能够正常使用的机电井和排灌站分别为8.2万眼和1.6万座,能够正常使用的灌溉用水塘和水库数量为4019个。2016年灌溉耕地面积占实际耕种耕地面积的比重达到35.3%,比十年前提高11.7个百分点,有力地夯实了农业生产基础。 (三)农业机械化水平稳步提高。农业机械拥有量的较快增长和广泛应用,极大地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解放了高强度农业生产劳动。普查结果显示,2016年末我省拥有拖拉机42.6万台,比十年前增长12.1%;联合收获机1.6万台,增长1.9倍。小麦和玉米两大粮食作物达到较高机械化水平,小麦机耕、机播和机收的比重分别达到了98.5%、97.1%和95.8%;玉米机耕、机播和机收的比重分别为91.7%、75.4%和50.9%。(四)设施农业快速发展。温室、大棚等农业设施较快增长,改变了农业生产的时空分布,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生活需求。普查结果显示,2016年末全省温室占地面积10.7千公顷,比十年前增长4.6倍;大棚占地面积16.8千公顷,增长1.9倍。 (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文化素质提高。普查结果显示,2016年全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一个月以上的人员数量为801.2万人,比十年前增加2.5%。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文化素质提高,未上过学及小学文化程度的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占30.7%,比十年前下降4.5个百分点;初中文化程度的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占58.6%,下降0.4个百分点;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的为9.5%,提高4.0个百分点;大专及以上的为1.2%,提高0.9个百分点。 (六)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大量涌现。近年来,国家和省在基础设施建设、工商、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用地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着力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大量涌现。普查结果显示,2016年末全省农业经营单位达到4.2万个,比十年前增长8.4倍。农民专业合作社几乎从无到有,快速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2016年末全省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8万个。 (七)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迅速。持续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速发展。普查结果显示,2016年全省耕地规模化耕种面积占全部实际耕地耕种面积的比重为10.5%。规模化养殖生猪存栏占全省生猪存栏总数的比重为77.1%,高于全国14.2个百分点;规模化养殖家禽存栏占比达到91.8%,高于全国17.9个百分点。规模经营的快速发展对稳定农业生产、稳定农产品供应、稳定农产品市场都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二、农村面貌和环境大幅改善近年来,国家和省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面貌和环境明显改善。 (一)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普查结果显示,2016年末全省在乡镇地域范围内有火车站的乡镇占全部乡镇的14.1%,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占23.9%。全省通公路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达到99.2%,比十年前提高3.1个百分点;通村主要道路为水泥路面的村所占比重为75.3%,提高34.6个百分点;村内主要道路为水泥路面的村比重为89.1%,提高46.8个百分点;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的村比重为92.8%,提高67.2个百分点。通电的村所占比重为99.7%,提高0.3个百分点;通电话的村比重为98.7%,提高3.4个百分点;安装有线电视的村比重为61.8%,提高14.7个百分点;77.6%的村通宽带互联网。有63.9%的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提高45.9个百分点。 (二)农村基本社会服务全面进步。2016年末,全省有体育健身场所的村所占比重为68.9%,比十年前提高58.1个百分点。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的村比重为35.1%,提高21.1个百分点。有卫生室的村比重为83.6%,提高20.5个百分点。 (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农村电商从无到有,2016年全省12.7%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有51.2%的规模农业经营户和32.6%的农业经营单位通过电子商务销售农产品。大量返乡下乡人员在农村创业创新,为农村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 三、农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和省多措并举,深挖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农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一)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据城乡住户调查结果,2016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82元,比2012年增长42.7%,年均增长9.3%,年均实际增长7.6%,高出同期全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差距扩大的趋势成功实现逆转。2016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71(农村居民收入为1),比2012年下降0.15。 (二)农户住房条件改善。普查结果显示,2016年末全省99.2%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比十年前提高0.7个百分点。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农户占到92.6%,提高0.3个百分点;拥有2处以上住房的农户占到6.6%,提高0.4个百分点。拥有商品房的农户达到33.0万户,占全部农户的5.3%,而十年前很少有农户购买商品房。再从住房结构看,49.1%的农户住房为砖混结构,比十年前提高15.1个百分点;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占5.9%,提高3.3个百分点;砖(石)木结构和竹草土坯结构的分别占39.1%和3.7%,分别下降16.3个百分点和4.3个百分点。 (三)饮用水更加安全。随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持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显著改善。2016年全省有148.7万农户饮用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全部农户比重为23.9%,比十年前提高6.4个百分点。 (四)做饭取暖使用能源更加清洁。随着农村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改善,农民生活用能源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做饭取暖使用能源由历史上主要使用柴草和煤为主,逐渐转向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更为清洁的能源,生活方式更为绿色生态。2016年农户做饭取暖[1]主要使用的能源为电的户占54.2%,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户占13.2%,比十年前均有较大幅度提高。 (五)卫生设施条件改善。2016年全省使用水冲式厕所的农户有32.2万户,占全部农户的比重为5.2%,比十年前提高4.0个百分点;其中,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农户占到4.7%。使用卫生旱厕的81.6万户,占13.1%。 (六)耐用消费品拥有数量增加。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户家中电视机、手机等基本耐用消费品已全面普及,汽车、空调、电脑等用于提高生活品质的耐用消费品拥有量成倍增长。2016年,全省平均每百户农户拥有彩电108.8台,比十年前增长13.1%;手机212.3部,增长2.5倍:小汽车23.4辆,增长3.0倍;空调20.0台,增长50.1倍;电脑41.8台,增长24.4倍。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三农”成绩卓著,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村面貌和环境大幅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农业现代化仍是“四化同步”的短板,农村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较为突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不断开创山西“三农”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注[1]:此指标每户可选两项,分项占比之和超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