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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生活水平持续改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之十一内容提要: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困难局面,省委、省政府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民生改善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积极应对挑战,奋力攻坚克难,多措并举增投入、补短板、兜底线,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实现了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城乡收入差距不断缩小,消费水平和质量持续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一、居民收入稳步提高,收入增速快于GDP增速十八大以来,随着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我省城乡居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收入水平持续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广大人民群众从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成果中得到实惠。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52元,比2012年增加7120元,增长35.2%,年均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6.1%;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82元,首次突破万元大关,比2012年增加3018元,增长42.7%,年均增长9.3%,年均实际增长7.6%。十八大以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分别快于同期GDP年均增速(5.3%)0.8和2.3个百分点,分别快于同期人均GDP年均增速(4.8%)1.3和2.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快于经济增速。二、居民收入增长注入新动力,收入构成不断优化(一)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成为收入增长的有益补充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6954元,比2012年增长25.5%,年均增长5.8%;人均经营净收入2659元,比2012年增长25.8%,年均增长5.9%;人均转移净收入5735元,比2012年增长65.6%,年均增长13.4%;人均财产净收入2003元,比2012年增长75.2%,年均增长15.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2012年的17.1%提高到2016年的21.0%,提高3.9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2012年的5.6%提高到2016年的7.3%,提高1.7个百分点。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项构成全面增长,其中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增长较快,占比提高,成为居民收入增长的有益补充,为居民增收注入新动力。(二)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最大亮点2012-2016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大项呈“三增一减”特征。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占比进一步提高,而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占比均有所下降,2016年与2012年相比,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由3246元增至5204元,增加1958元,增长60.3%,年均增长12.5%,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64.9%,也就是说在农民收入增加额中,有近三分之二来源于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2012年的46.0%提高到2016年的51.6%,提高5.6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村居民第一大收入来源。农民工资性收入占比的提高,表明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了有效转移,越来越多的农民脱离了传统收益较低的农业生产经营,外出打工获得了较高收入,农村居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最大亮点。三、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不断缩小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大省财政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基本民生倾斜,随着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实施,我省农村居民增收步伐加快,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超过城镇,呈现农村居民收入追赶城镇的良好局面。从名义增速看,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2年增长42.7%,年均增长9.3%,比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7.8%)快1.5个百分点。从实际增速看,2012年以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速(7.6%)比城镇居民(6.1%)快1.5个百分点。2016年我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71,比2012年下降0.15,城乡居民收入比连续四年呈不断降低之势,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逐步缩小。与全国相比,我省与全国基本保持同向变化趋势,且各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整体低于全国。四、脱贫攻坚成效明显,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步伐加快近年来,我省脱贫攻坚力度不断加大,随着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千村万人就业培训计划、易地扶贫搬迁、金融小额贷款扶贫等一系列具有山西特色脱贫攻坚政策的出台,有效促进了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农村贫困监测调查资料显示,2016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23元,比上年增长9.0%,增速比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2.4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水平的65.7%,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2013年以来,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2013年到2016年分别高出6.3、0.6、4.6和2.4个百分点。在精准脱贫政策的有效推动下,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正加快追赶全省平均水平。五、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居民消费支出增长较快。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993元,比2012年增长33.1%,年均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029元,比2012年增长34.4%,年均增长7.7%。分项支出来看,2016年除农村居民“其他商品和服务”与2012年相比略有降低外,城乡居民其余各项消费支出全面增长,且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增速分别占据前三位。2016年城乡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支出分别为2401元和962元,2012-2016年年均增速分别为12.6%和11.2%;2016年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分别为2439元和1132元,年均增速分别为14.2%和9.3%;2016年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分别为1652元和770元,年均增速分别为16.1%和7.9%。耐用消费品不断升级换代。2012年以来城乡居民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不断增多,农村居民升级换代趋势更为明显。2016年农村居民每百户汽车拥有量为15.70辆,比2012年增长142.2%,在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拥有量中增长速度最快;2016年农村居民每百户空调拥有量为12.85台,增长69.7%;微波炉拥有量为6.99台,增长45.3%;电冰箱拥有量为70.53台,增长33.3%;计算机拥有量为33.58台,增长21.4%;移动电话拥有量为215.46部,增长15.4%。六、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公共设施不断健全 2016年全省11个地级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超过二级标准。2016年全省森林面积达到321万公顷,比2012年增加38.6万公顷,增长13.7%,森林覆盖率为20.5%,比2012年提高2.5个百分点。2016年11个地级市共监测2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体水质达标率为89.3%,比2012年提高2.1个百分点。2016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33.21平方米和37.51平方米,比2012年分别增长了8.4%和15.8%,城乡居民住房面积不断提高。2016年有45.4%的农村居民住房建筑材料为钢筋混凝土或砖混材料,比2013年提高6.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住房质量更有保障。城镇地区通公路、通电、通电话、通有线电视已接近全覆盖,农村居住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基本生活安全和卫生更有保障。2016年,农村住房外道路为水泥柏油路面或其他硬质路面的占95.9%,比2013年提高2.7个百分点;农村住房实现管道供水入户的占80.9%,比2013年提高2.2个百分点;农村住户主要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或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的占89.1%,比2013年提高3.7个百分点;住户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或卫生旱厕的占17.9%,比2013年提高2.1个百分点。十八大以来,我省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逐步改善,尤其是脱贫攻坚成效明显,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省居民增收所面临的困难。当前,全省经济尚未彻底摆脱困境,居民务工环境仍未明显好转,收入水平与全国仍然有一定差距,增长速度有所放缓,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还在扩大,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我们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在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撸起袖子加油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发展战略,加快居民增收步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