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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前三季度山西贸易运行情况

前三季度,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76亿元,增长6.8%。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前三季度,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173.4亿元,同比增长6.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802.6亿元,同比增长6.8%。按消费形态分,前三季度,商品零售额4528.3亿元,同比增长6.7%;餐饮收入447.8亿元,同比增长7.9%。2017年前三季度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主要数据 指标 绝对数(亿元) 比上年增长(%) 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1668.5 3.0 汽车类 510.8 2.1 石油及制品类 269.1 -1.4 金银珠宝类 28.0 7.7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81.2 9.3 通讯器材类 5.8 -1.9 粮油、食品类 175.2 4.3 饮料类 20.3 4.1 烟酒类 55.1 6.2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200.2 0 化妆品类 19.8 4.1 体育、娱乐用品类 4.0 -1.0 附注1.指标涵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2.调查对象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3.调查方法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撰稿: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