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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条新政助力山西综改示范区新发展

省政府近日制定《关于落实建设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实施方案的若干意见》,共计二十条新政策,促进综改示范区创新发展。

人事制度

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

综改示范区党政领导班子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连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综改示范区提拔使用的干部任期满3年调出的,可按实际职务、岗位职级办理调出手续;任期未满3年的,按原档案记录调整前的职务、岗位办理调出手续。干部退休按档案身份和岗位职级办理。

同时,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全员实施档案封存,建立档案工资与岗位薪酬相分离、人事档案职级与岗位合同聘用管理相分离的“双轨运行”管理模式。职员薪酬由基础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业绩性绩效工资组成。2017年绩效工资总额基数根据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绩效工资平均水平核定。此后年度的绩效工资总额按照省、市对综改示范区的年度考核情况核定。

土地政策

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限出让

鼓励综改示范区发展省政府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鼓励发展现代服务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产业、新业态,在确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比照工业用地价格执行。供地可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限出让。

企业利用存量工业房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兴办众创空间的,5年内可继续按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暂不补交地价。

新兴产业

制定全国最优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

对获得国家、省、市资金支持的,综改示范区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按电力体制改革试点要求,实施新的电网建设运营体制和售电体制。支持综改示范区企业在全省各市县、高速公路服务区、一级二级公路服务站点建设充电和换电设施,并统一执行综改示范区内购电政策。

对于综改示范区企业生产的填补我省现代产业空白的重点产品以及能够形成产业集聚的龙头产品,由省政府协调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推广省外已成形的运营模式。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优先列入全省政府采购目录,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政务创新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

鼓励综改示范区探索体制机制创新,重点在建立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以金融服务集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以“互联网+”为重点的便利化政务服务新模式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

我省鼓励综改示范区引进重大产业化项目,对于能够提升核心竞争力、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产业化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方式,给予专项政策支持。

同时,综改示范区及所在地市政府可根据发展需要,制定人才引进、招商引资、社会保障等办法、措施,不断完善政策支撑体系。通过行政奖励、财政扶持、借转补等方式,促进园区发展。

融资体系

打造基金集聚区和金融小镇

综改示范区建立健全投融资体系,吸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落户,打造基金集聚区和金融小镇。大力发展产业基金、成果转化基金等,综改示范区财政资金可作为劣后级发起设立母基金,引导社会投资。母基金可采取设立子基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投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