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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气管理“山西模式”成型

煤层气抽采现场。(资料图片)

近日,经过几轮激烈竞争,山西10个煤层气区块探矿权全部出让成功,总面积约2043平方公里,这是矿业权制度改革以来全国出让的首批煤层气矿业权。

最终除蓝焰集团外,另有7家新企业进入煤层气勘查开发领域,与省国土资源厅正式签署探矿权出让合同,10个煤层气区块三年拟投入10.73亿元。

7家新企业正式进入煤层气勘查开发领域,标志着我国煤层气矿业权公开竞争出让、市场化配置煤层气资源新机制正式建立。

11月9日,在省国土资源厅举行的煤层气矿业权制度改革试点进展新闻发布会上,副厅长周际鹏说,此次煤层气勘查区块竞争出让,在山西省是首次,在全国也是首例,旨在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深化矿业权市场化改革、统筹加快山西省煤层气资源勘查开发具有重要意义。

提前两年完成试点任务,打造出煤层气管理“山西模式”

“我省煤层气产业在全国举足轻重,全省预测煤层气资源量约8.31万亿立方米,占全国的27.7%;截至2015年,煤层气累计探明地质储量超过5000亿立方米,约占全国的90%;全省每年综合抽采煤层气(煤矿瓦斯)超过100亿立方米、利用量接近60亿立方米,分别占全国总量的56.1%、62.3%。”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周建春表示,我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水平在全国居领先地位,在我省开展煤层气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

去年4月起,国土资源部以委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行使部分审批权方式,在我省率先启动了煤层气矿业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国土资源部鼎力支持下,省委省政府统筹协调,着力放大改革效应,一揽子配套措施的出台,使我省煤层气产业健康发展的氛围日渐浓厚,既有企业扩大投资的热情重新焕发。比如,中海油控股的中联煤层气公司,其持有的古交区块,继今年3月2日取得试采批准书后,已经落实资金申请转采,建设4亿立方米/年产能;中石油华北油田分公司持有的多个区块已提出试采申请,正在加快矿区建设进程;中石油煤层气公司、中联煤层气公司、蓝焰集团、阳泉煤业、潞安集团等传统的大型煤层气、煤炭企业报名参与了今年新区块公开招标。

周建春表示,总体上讲,已经提前完成了两年试点任务,国土资源部创新实施煤层气审批委托,打造出煤层气管理的“山西模式”。为后续继续深化试点打下了坚实基础,为全国国土资源系统提供了有益经验。

7家新企业竞得10个煤层气勘查区块探矿权

记者了解到,我省今年公开招标出让的10个煤层气勘查区块探矿权,共吸引22家省内外企业参与竞争,合作勘查单位涉及北京、山东、陕西、河北、广东、四川等6个省(市),最终7家新企业进入煤层气勘查开发领域,与省国土厅正式签署探矿权出让合同,10个煤层气区块三年拟投入10.73亿元,年均投入超过17.5万元/平方公里,其中5家民营企业中标安泽南、平遥南等5个区块。

“7家新企业正式进入煤层气勘查开发领域,标志着我国煤层气矿业权公开竞争出让、市场化配置煤层气资源新机制的正式建立。”周建春表示,实施煤层气勘查区块竞争性出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部署的重大举措,也是今年全国油气矿业权出让改革三大重点任务之一,更是我省实施煤层气矿业权委托审批试点的重要组成部分。10个煤层气勘查区块探矿权公开招标出让,也意味着新投资者按照市场方式进入的格局已经形成。

2018年,我省将继续深化煤层气矿业权审批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资源配置市场化力度,拟继续公开出让15个以上煤层气勘查区块,鼓励各类投资公平、平等参与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发现超大型煤层气田,我省已具备建产业基地的资源条件

“今年以来,我省实施重点项目,促进找矿有新突破。”周际鹏介绍,围绕破解煤层气产业发展瓶颈,省国土资源厅重点实施了沁水盆地中部地区(榆社—武乡)深层煤层气资源调查、北部新区域(山阴怀仁)煤层气页岩气调查、全省煤炭采空区煤层气资源调查评价。

三个煤层气页岩气资源调查项目,着力在探索新层位、引导新区域上寻求突破。其中,榆社-武乡深层煤层气资源调查项目取得重大突破,经国土资源部专家初步论证,预测煤层气、页岩气资源总量超过5000亿立方米,属超大型气田,具备建设大型煤层气产业基地的资源条件;山阴-怀仁煤层气页岩气调查项目,发现大同盆地有寻找常规油气资源前景,为山西的能源勘查与开发指明了新的方向;全省煤炭采空区煤层气资源调查评价项目,已经完成870平方公里采空区调查,预计采空区煤层气资源量311亿立方米,每年可为全省增加1亿立方米产能。

此外,我省还严格煤层气探矿权勘查投入考核,对已设置探矿权未达到法定最低勘查投入的,或者新出让区块未按承诺完成勘查投入的,按未完成投入比例核减区块面积、直至退出。并且严格执行新的矿业权占用费标准,加大矿区持有成本,督促限期提储矿区加快勘查进度,必要时启动区块退出机制。

对于勘探投入,我省也做了规定。勘查期内勘查投入完成率100%(含)以上的,探矿权可按原面积延续;勘查投入完成率30%-100%,可按勘查投入完成比例,扣除相应面积,办理探矿权延续;勘查投入完成率不足30%,退出全部区块面积,依法注销勘查许可证。探矿权每次延续时需提交新的勘查实施方案;延续期间,最低勘查投入每年每平方千米不低于3万元。

作为我省能源转型的重要抓手,煤层气承担着重要角色。根据《山西省煤层气资源勘查开发规划(2016-2020年)》,2020年全省力争煤层气新增探明地质储量5000亿-8000亿立方米,累计超过1万亿立方米,达到1.1万亿-1.4万亿立方米。

本报记者王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