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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营改增“活水”助企业降负增效

日前,记者从山西省国税工作会议上获悉,随着营改增的推进,山西省工业企业受益颇大,尤其是煤炭、钢铁和电力等行业。2016年,山西省重点工业企业因营改增增加抵扣,减税44亿元,约占营改增减税额的59%。营改增就像源源不断的“活水”,助力三晋企业减税降负增效,为推动山西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转型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据统计,2016年山西以煤炭为主的采矿业、电力行业和制造业分别抵扣减税13.81亿元、4.43亿元和10亿元,占重点工业企业减税总额的64.2%。山西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张锁林介绍说,工业企业属于原增值税纳税人,本身不在此次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内。但随着营改增打通了抵扣链条,工业企业成为营改增的“净受益者”。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2015年,随着营改增的逐步扩围,山西省以工业企业为主的原增值税纳税人因营改增分别增加抵扣7.8亿元、18亿元和22亿元,呈逐年递增的趋势。

“2012年,工业增值税与工业增加值的比值为13.8%。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增值税的抵扣不断增加,这一比值呈逐步下降的态势。”张锁林说。据统计,2013年~2015年,山西省工业增值税与工业增加值的比值分别为11.8%、10.6%和10.6%。工业增加值逐年增长,工业增值税占比下降,显示了工业企业因营改增,抵扣额逐年增长,其税负在下降。

“营改增不仅使企业的税负比有所下降,也有利于企业的转型升级,更关键的是让产业链条生态发生了深刻变化。”山西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孙波告诉记者。

除此之外,记者在会上了解到,随着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的全面推开,截至2016年底,山西省四大行业均实现税负下降,共减税22.13亿元。

据悉,此次营改增试点扩围到旅游、文化体育和餐饮住宿业等生活服务业,是山西旅游业发展的一次绝佳机遇。2016年5月~12月,山西省旅游及配套行业营改增减税约为1.17亿元,其中住宿业和餐饮业分别减税4946万元、6087万元。2016年,山西省旅游业实现总收入4052亿元,同比增长23.5%,成为山西省最具活力的产业之一。

“营改增设计时就充分考虑了旅游业经营特点,对旅游景区、景点和文化场馆实行简易征收政策征税,对旅游公司和旅行社实行差额征税。我们企业2016年后7个月与同期相比税负下降0.5个百分点,长远来看可抵扣的项目逐步增多,税负将会继续下降。”山西省介休市绵山风景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建正说。

“这些都表明,营改增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给实体经济、工业企业、建筑业、服务业乃至小微企业带来的减税效果非常实在。”山西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