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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首宗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 性质为工业用地

昨日,记者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山西省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并正式向用地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入市地块位于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金村村,地块面积23.5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入市途径为就地入市,以土地租赁的入市方式租赁20年,每年租金11.75万元。

泽州是山西唯一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县。交易标志着泽州县入市试点工作由“建制度”阶段全面转入“试制度”阶段,对我省农村土地试点改革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据了解,为探索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为改革积累经验,提出立法建议。2014年底国土部在全国选取33个县(区),进行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等三项改革试点,其中有15个县(区)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期限为三年。

试点工作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原则,不断取得新进展。先后编制完成了试点实施方案,制定出台了相关配套制度,下放了扩权强县的国土资源管理权限,理顺了城中村改造方案和城乡规划审批权,协调了市各商业银行的融资支持,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建立了覆盖全县统一的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控制体系。

微评: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交易,打破了其不可转让的局面。这将利于盘活农村存量土地,发挥好这些土地的市场效能。对于农村而言,也利于资本进入,无论是对农村整体经济,还是对个人农户而言,也都是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