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山西地税政策调整降甘霖 企业减负提质效

盐湖区是运城市政府所在地,地处黄河中游晋、秦、豫三省交接地带,国土面积1237平方公里。2007年,作为运城市中心城区的盐湖区,其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等级、范围和适用税额进行了大幅调整,适用税额提高至原税额的3倍,全区所有乡村都纳入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通过几年运行,一些问题和矛盾日渐突出,单位税额过高,税负过重,影响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工作,并对盐湖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为此运城市局、盐湖区局两级地税机关,想群众所想,急企业所急,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呼吁市、省级政府对该区土地使用税税额和等级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并得到各级政府的回应。2016年4月28日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对运城市盐湖区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的批复》,决定自 2016年4月1日 起,盐湖区范围内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调整后的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调整后盐湖区范围内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负普遍减负三分之一以上,部分纳税人减负三分之二。新政策实施近一年来,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政策调整及税收变化情况政策调整情况此次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缩小一等、二等土地范围,扩大三等土地范围;二是细化土地等次,将三等土地细分为三等一级和三等二级两个等次,使土地等级划分更科学、更切合实际;三是调低各等级土地单位税额。具体标准是,一等土地适用税额由原18元/平方米调整为12元/平方米,二等土地适用税额由原9元/平方米调整为6元/平方米,三等土地适用税额由原4.5元/平方米调整为三等一级4.5元/平方米,三等二级3元/平方米。税源变化情况盐湖区范围内共有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911户,应税土地面积2113.39万平方米。政策调整后,盐湖区范围内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结构发生明显变化,一等土地面积减少142.53万平方米,减幅76.8%;二等面积减少575.17万平方米,减幅53.7%;三等土地面积大幅扩大717. 7万平方米 ,增幅83.7%。从税源情况看,年应纳税额比调整前减少7982.51万元,减幅47.43%。对具体企业来说,土地结构的调整效果更为明显,运城市彩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应税面积4.63万平米,调整前为二等土地,年应纳税额为41.67万元;调整后,土地划为三等二级,年应纳税额为13.89万元,比调整前减少66.67%。收入变化情况截止2016年底,盐湖区范围内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较上年明显下降。从全年看,2016年五个征收单位共入库城镇土地使用税6780.47万元,比2015年11272.92万元减少4492.45万元,降幅39.85%。剔除清理欠税等一次性因素后,2016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同比减少2829.58元,降幅30.97%。从分季度完成情况看,2016年一季度入库2150.39万元,政策调整后二至四季度入库4630.08万元,平均每季度减少607.03万元,降幅28.22%。二、新政策实施初见成效一是税收负担明显减轻,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政策调整情况看,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负明显减轻,对当前经济形势低迷中艰难发展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一项降成本、促发展的重大利好政策。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调整前年应纳税额822.24万元,调整后年应纳税额528.55万元,每年减负293.69万元,比调整前减少35.72%,占该公司2016年地方各税的23%,大幅降低了企业的税收成本。据不完全统计,政策调整使盐湖区范围内房地产企业每年减少税负1824.39万元,为房地产企业实施去库存、降成本战略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此次政策调整,通过运用政策性工具,有效地降低了企业发展成本,为公平企业税负、促进地方招商引资和推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单税种收入明显下滑,税收结构不断优化。此次政策调整,盐湖区范围内年应纳税额比调整前减少7982.51万元,2016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明显下滑,同比减少4492.45万元,降幅39.85%。从税收总量看,除营业税受营改增影响外,其他税种相应增收,弥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缺口,税收总量基本持平。从税收结构看,政策调整后,盐湖区范围内城镇土地使用税占税收总量的比重由2015年的13.61%降到2016年的8.22%;全运城市该比重由11.93%降到10.13%,接近全省2015年6.08%、2016年6.05%的比重,企业税负明显下降,收入结构不断优化。三是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提高,征管难度有所缓解。政策调整前,城镇土地使用税作为企业一项固定税负,因税额过高部分纳税人不堪重负,纳税遵从度不高;新政策实施后,通过税务机关宣传讲解,这一状况有效改善,减轻了税务机关在政策执行中的困难。据统计,政策调整后,部分纳税人主动申报税源登记,盐湖区范围内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由911户增长到1015户,增加104户,新增应税土地面积188.56万平方米,新增税源2016年二至四季实缴城镇土地使用税347.7万元。 四是税款征收率有所提升,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从2015年征收情况看,盐湖区范围内城镇土地税年应纳税额为16831.76万元,实际征收入库11272.92万元,征收率66.92%;2016年调额后应纳税额为9706.22万元,实际征收入库6780.47万元,征收率69.86%,比2015年提高2.89个百分点。从2016年分季度完成情况看,政策调整后二至四季度征收率比一季度相比,提升了12.5个百分点,有效防范了执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