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我市出台办法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为有效解决我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难、担保难问题,促进全市产业转型和经济健康发展,近日,我市制订出台了《晋城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办法》(试行)。

中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是指市政府为解决在我市登记注册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类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由市政府为中小微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银行贷款保证保险并缴纳保费,银行以该贷款保证保险为担保方式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

《办法》指出,晋城市范围内除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炼焦、煤制品制造、金融业、房地产业之外的,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有一年以上连续经营记录,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相关的划型标准,产品(服务)有市场、有效益,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逃避债务等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违规行为的中小微企业可向银行申请保证保险贷款。单户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500万元,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满足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的生产经营性资金需要,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证券市场、期货市场、股本权益性投资及转借他人。

据了解,保证保险贷款实行黑名单制度,对于有恶意逃避金融债务行为的中小微企业,在公众媒体予以曝光,市政府将组织或会同公安、法院、工商、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等部门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予以严厉打击制裁。市政府成立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本办法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