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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消费转型升级,现结合巴中实际,就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安排部署,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鼓励创新的原则,立足“互联网+产业”,坚持以智慧应用为导向,智慧产业发展为目标,实施“全企入网”“全民触网”和“电商进农村”三大工程,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在各个产业领域的广泛应用,推动全市电子商务产业资源集聚和协同发展,促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电子商务持续快速增长,普及程度显著提升,电商平台蓬勃发展,集聚发展态势明显,应用水平大幅提高。到2017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其中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超过15%,达到50亿元;实施电子商务发展“十百千”工程(培育10家电商骨干企业,建设100个特色农产品“电商村” “电商专业合作社”,发展1000个诚信经营、业绩良好、特色鲜明的网店),建成“一馆一中心一平台”(淘宝特色中国巴中馆、秦巴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中心、巴中市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到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400亿元,其中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超过20%,达到100亿元;实施电子商务发展“百千万工程”(培育100家电商骨干企业,建设1000个特色农产品“电商村”“电商专业合作社”,发展10000个诚信经营、业绩良好、特色鲜明的网店),电子商务集聚能力明显增强。

二、坚持规划引领

(三)抓紧规划编制。围绕电子商务发展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立足区域、产业、项目支撑,坚持顶层设计,科学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列首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三、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四)建设“淘宝特色巴中馆”。依托我市丰富的农特产品资源,整合目前已经在淘宝开店的优质商家、“巴食巴适”供应商和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企业、合作社等资源,拓宽巴中农特产品、旅游和文化产品的需求供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供销社〕

(五)建设秦巴农产品交易中心。围绕我市巴药、白酒、银耳、马铃薯、核桃、土猪等特色产品,加快建设“立足秦巴、服务西部、辐射全国”的集商品展示、产品交易、信息会展、电子商务、产业服务和仓储物流为一体的秦巴农产品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

(六)打造本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智慧社区”、“智慧旅游”建设,整合我市吃住行游购娱产业链,打造以“o2o”(线上线下)模式为核心,并依托二维码识别技术应用的本地电商生活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包含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环境保护、交通出行、防灾减灾等公共服务领域,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力度,群众获取公共服务更加便捷高效。鼓励各县(区)和协会打造本地电子商务平台,提高电子商务发展的层次和影响力,确保在3—5年内取得重大突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鼓励本土平台建设。利用本地银耳、黄羊等独特优势资源,鼓励和支持10家骨干企业,建立立足巴中、面向全省、辐射全国的本土电商平台。积极支持“巴食巴适电子商务公司”“天虎云商巴中平台”“钻山甲”“巴中土特礼品网”等本地平台拓展业务,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广泛应用

(八)鼓励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在有条件的中心村、聚居点建设电子商务便民服务点,大力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整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邮政快递物流体系等资源,初步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培育100个以经营特色产品、农产品为主的“电商村”和“电商专业合作社”,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九)鼓励电子商务进企业。实施“全企入网工程”,大力培育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骨干企业。大力普及应用电子商务,重点发展企业与消费者间的网络零售,规范发展消费者间的网络零售。支持商贸流通企业、专业批发市场应用电子商务。加快电子商务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支持旅游代理商、旅行社应用电子商务开拓业务。支持电子商务与制造业跨界发展、融合发展、创新发展,推动企业内部网络资源整合及与外部电子商务平台对接。引导制造业企业借助电子商务拓展市场,建立全方位的网络销售体系。〔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鼓励电子商务进社区。实施“电商服务进社区”工程,推动旅游订票、餐饮住宿、家政娱乐等开展网上预订支付和推广掌上电子商务应用。支持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整合家政服务资源,集代购、保洁、订餐、家教、保姆、健康养老等各类社区服务于一体,全面提升社区服务品质。〔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鼓励电子商务进机关。“实施电子商务进单位”工程,推动水、电、气、公交等网上缴费以及在医疗卫生、教育培训、就业、国土资源交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府采购等领域应用电子商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快推动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发展

(十二)培育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依托巴中经济开发区西部云谷(巴中)基地、中国巴中西部国际商贸城、西部盘兴建材物流园、川东北农产品交易中心等现代产业体系、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培育发展一批具有产业特色,以商品交易为核心、现代物流为支撑、金融及信息等配套服务为保障的电商产业园区。支持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建或改造一批功能完善、产业特点鲜明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园、孵化园、电商交易中心等),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入驻,形成集商品交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网络文化创意、网络学校、实训模拟等多功能、多业态融合的电子商务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鼓励外贸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和自营平台直销“巴中产”“巴中造”产品;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走出去”,与境外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实现战略合作,促进外贸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鼓励电子商务创业。鼓励产业大户、大学生村官、大中专毕业生、返乡青年、残疾人等人员通过电子商务创业,实现就业,增加收入。〔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残联,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五)发展专业网络零售商。打造一批以网络交易为核心,以供应链管理为支撑,网络零售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的网络零售企业,培育一批网络知名品牌,尽快形成以特色产品网上销售为主体,以综合消费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广泛应用和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六、健全支撑服务体系

(十六)加强人才支撑体系。针对电子商务人才特点,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加大对电子商务人才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国内外高端人才来巴中创业发展,吸引一批创新项目和团队落户。认定一批培训机构和实践基地,鼓励开展电商人才培训;启动“万人千村”培训工程,争取用3年的时间培训10000个“电商明白人”和1000个“电商明白村”。〔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

(十七)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支持通信运营商加快宽带互联网建设,加速无线宽带和光纤到户的接入,大力实施“宽带乡村”工程,积极推进4G网络发展,进一步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切实提高网络运行速度。加速以无线信号覆盖为基础的“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掌上电子商务小额支付,构建巴中快速电子商务消费模式。〔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电信巴中分公司、中国移动巴中分公司、联通巴中分公司、广电网络巴中分公司〕

(十八)增强物流配套支撑体系。支持物流配送终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设。推动跨地区跨行业的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发展共同配送等物流配送组织新模式。扶持和引进一批具有区域支撑带动的现代物流企业,整合全市特色品牌和优质产品资源,配套发展仓储、物流等服务业。整合利用各种资源,优化物流配送布局,进一步促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在乡镇逐年规划建设符合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门店,在中心村和聚居点建成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点。加强专业化物流信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物流企业提高信息化水平。鼓励支持邮政物流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尝试推行村邮站与村网店联建,加强对农村网店的物流保障和支撑。完善配套体系,以电商园区、基地等为重点,提供配套服务,促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九)健全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围绕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建立交易诚信档案,加快构建电商企业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逐步改善电子商务的信用环境。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强化对农特产品在生产加工、网上销售、流通等环节的监管,确保质量安全;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加强对网销产品和服务的监管,大力打击网络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杜绝劣质产品,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快筹建电商协会,发挥电商协会等社会行业组织在规范电子商务行为和市场秩序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政府金融办〕

七、强化保障措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建立常态化的会商机制,研究解决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重大问题;建立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方案和工作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强化监督、逗硬考核、确保落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一)落实财税扶持。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贴息、一次性奖励等方式支持电子商务试点示范、重点工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人才培训。从2015年开始,市财政每年设立5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区)人民政府每年也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电子商务发展。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电商办”)要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意见,尽快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电子商务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税务部门要积极做好跟踪辅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类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二)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大力宣传我市特色产品,提升我市特色产品的知名度;宣传我市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结合“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巴食巴适”“巴中特产网购网销”等推介活动,积极宣传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推广树立先进典型,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三)加强督查考核。将电子商务发展纳入市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考核体系,确定具体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市电商办要会同市政府目督办制定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在落实电子商务工作目标任务、重点措施等方面的督查,及时通报情况,积极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政府目督办〕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