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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9〕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搞活流通的重大意义

  (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流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性行业,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在连接产需、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拉动经济增长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当前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增长压力加大,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对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重视和加强流通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流通业的发展。

  二、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拉动农村消费

  (二)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今明两年再新建和改造一批农家店和农村商品配送中心,重点建设村级店,切实扩大农家店覆盖面, 2009年,全市新建和改造1000个农家店,其中直营店建设比例不低于50%,确保农家店基本覆盖全市所有的乡镇和行政村,初步形成农村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回收、农业生产资料、商务信息服务、村民生活服务的“六大”新型流通网络体系。强化农村商品配送中心的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等功能,增加统一配送的商品品种,逐步实现食品的全配送。鼓励“一网多用”,推进“万村千乡”网络与供销、粮食、邮政、电信等网络的结合,扩大农家店的经营品种和服务范围,加快培育和评定一批示范店。现有农家店要完善设施,改善服务,提升功能,提高城乡同价工业品的比重。引导生产企业开发符合农民消费特点的产品,增加简包装、低成本、质量好的商品供给,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

  (三)切实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启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进一步整合全市现有农产品流通、加工、仓储等资源,利用3—5年左右时间,各县(区)新建或改造一个上规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一户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省双示范工程),带动全市100个左右乡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初步形成通畅的农产品流通网络。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加强信息系统、检验检测系统和冷藏保鲜、卫生、质量安全可追溯、物流配送等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农超对接”,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培育自有品牌,促进产销衔接。

  (四)逐步健全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继续推进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完善市、县(区)农业生产资料储备制度,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利用农资配送中心实行“淡储旺供”,稳定市场价格。特别要做好化肥、农药等农资主要品种调运、储备和供应工作,努力保证农业生产需求。加强农资市场调控和监管,促进市场竞争,降低流通费用,努力降低成本。引导和鼓励农资流通企业为农民提供技术、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

  (五)全面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大力宣传,精心组织,强化监管,抓实抓好。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到边远乡镇、行政村开设网点,努力扩大产品销售。督促相关经销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切实做好售后服务,确保广大农民买得放心。建立信息跟踪网络,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强审核把关,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增强城市商业服务功能,扩大城市消费

  (六)培育发展城市区域商业中心,强力推进县(区)商贸“十个一”工程。按照定位准确、布局合理、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的原则,积极培育发展城市区域商业中心,提升商圈集聚、辐射和服务功能。到2011年,各县(区)基本实现商贸“十个一”目标,即至少培育一个中心商圈(销售金额3-5亿元)、一条商业特色街、一个综合批发市场、一条餐饮娱乐夜市、一个商业示范社区、一批物流配送中心、一家龙头商贸企业、一家三星级宾馆、一家餐饮名店、一批星级农家乐,以满足区域居民消费需求,促进商业可持续发展。“十个一”工程建设标准由市商务局负责研究制订。

  (七)加快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城乡商业网点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商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商业流通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组织机构、人员和经费。商务主管部门要与规划和建设、工商等部门加强协作与沟通,做好本地区商业网点规划工作。2009年,巴州区政府要协助市商务局启动对《巴中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修编工作,平昌县要完成城镇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其他县要启动该项工作,确保2010年底全面完成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

  (八)完善城市社区便民服务设施。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积极实施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双进”工程,推进城市社区商业发展。一是推进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建设,引导企业开发新的经营业务,调整经营结构;二是推动连锁零售店建设,引导企业设立便民利民的零售网点,采用“超市+基地”等经营模式,到社区开设连锁“便民菜店”;三是推动“放心菜”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全市选择5—10个菜市场进行有计划、分步骤的标准化改造,让城市居民便利消费、放心消费。四是鼓励龙头企业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城市家政服务信息平台,开设城市家政服务电话,为城市居民提供全天候、全方位、一站式消费服务,逐步形成门类齐全、服务便捷、分级明确的社区商业服务网络。

  四、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增强流通企业竞争力

  (九)继续扶持“老字号”创新发展。重点培育一批优势明显、具有发展潜力的“老字号”企业,各地给予适当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老字号”加快品牌建设,拓展品牌文化内涵,积极开发新产品,创新流通方式,加强经营管理,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鼓励“老字号”参加各类会展和营销活动,扩大国内外影响力。加强舆论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保护“老字号”、发展“老字号”的良好氛围。

  (十)加强餐饮服务品牌建设。支持和鼓励餐饮行业转变经营观念,强化营销意识和品牌意识,建立产品(菜品)开发宣传、生产制作、销售服务一体化营销机制,走品牌效益、质量效益的路子。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烹饪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要通过举办美食节、厨师节,开展比赛交流和创名牌活动,向社会推荐名店、名厨、名宴、名菜、名点、名火锅和名牌食品,促进企业提高烹饪技艺、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用品牌占领市场,提高市场知名度。

  五、提高市场调控能力,维护市场稳定

  (十一)加强全市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市场监测企业样本数量,扩大监测范围,调整样本结构;加强对消费问题的调研,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加大对猪肉、油料、粮食等大宗商品以及重要和敏感商品市场预测预警力度,增强预见性。

  (十二)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储备制度。积极落实关于建立地方储备制度的相关规定,逐步建立地方肉类和成品粮油等应急储备制度,增加储备品种,扩大储备规模,确保7天以上的市场供应量。建立健全收储投放机制,探索建立商业代储制度,引导和鼓励企业保持适当库存水平。充分发挥储备稳定供应、平抑价格功能,增强市场调节能力。

  (十三)加强信息引导,促进产销对接。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媒体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加大信息引导和咨询服务,引导工业、农业科学生产,做好产供销、农工商间的对接。

  (十四)切实增强市场应急调控能力。进一步完善产销衔接、跨区调运、储备投放等机制,做好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及季节性市场供应工作。对市场运行中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准备、早解决,保持市场供应基本稳定,满足市场消费需求,增强应急保供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六、促进流通企业发展,降低消费成本

  (十五)培育龙头商贸流通企业。以项目工作为抓手和突破口来抓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对全市规模流通企业分类排队,确定行业领军企业及后续企业,分类指导、重点扶持。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加快资源整合,促进做强做大做优。支持流通企业积极引进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加快创立自主品牌,发展销售和物流网络。鼓励流通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形成统一规范管理、批量集中采购和及时快速配货的经营优势,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销售价格,让利于消费者,促进居民消费。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切实增加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投入,重点支持配送中心、物流设施、信息平台等方面建设。

  (十六)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以市场准入、信用担保、人才培训、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等方面为重点,加大对中小商贸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中小商贸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发挥典当业作用,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金融机构要制定完善适合中小商贸企业特点的信贷措施,创新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方式,积极开展应收账款、仓单质押贷款等信贷支持力度,努力解决中小商贸企业贷款抵押不足的问题。

  (十七)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构建现代商贸物流体系,支持培育一批现代物流企业,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为生产生活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七、发展新型消费模式,推动消费升级

  (十八)引导社会形成科学消费、循环消费的模式。健全旧货流通网络,在城市社区建立旧货收购点,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城乡结合部建立旧货交易市场,满足低收入家庭和贫困群体消费需要。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等形式,新建和改造一批社区废旧物品回收站点。鼓励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业务,带动新产品销售和资源节约。

  (十九)积极促进汽车消费。落实国家小排量汽车减税政策,完善购置手续办理服务,促进汽车消费稳定增长。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和经营秩序,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快速发展。加大对汽车报废更新的资金扶持,促进汽车更新换代。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给予必要的支持,提高回收的技术水平。

  (二十)积极推进业态创新。运用现代新型流通业态,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让利于消费者。鼓励发展大型超市、配送中心、专营店、便利店,推行连锁经营、营销代理、拍卖典当、实物租赁等多种营销方式,拉动和挖掘居民潜在消费。

  (二十一)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建立市场信息发布平台和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适销对路商品和服务,引导消费结构升级。拓展电子信息、通信产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消费。引导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培育和发展定制类消费。

  (二十二)大力推动节假日和会展消费。利用节假日闲暇时间多、喜庆气氛浓、群众购买欲望强的特点,积极开展各类营销活动,扩大市场销售。整合社会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促进活动。引导广大商贸企业拓宽思路,创新形式,适时以品牌推介、特色商品、新品上市、换季清仓、反季销售、店庆开业、时尚健康、特定消费群体等为促销主题,开展各种购物节、购物季促销活动,挖掘消费潜力,有关部门对商家的促销活动要提供便利。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加快培育有影响力的品牌展会,促进会展业发展,带动相关住宿、餐饮、交通、通信等消费。

  (二十三)进一步促进银行卡使用。加强银商合作,提升电子结算水平,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方便刷卡消费。完善对银行卡的配套支持政策,引导经营者采用银行卡结算,方便消费者使用银行卡支付。改善电子支付环境,规范刷卡费率。

  (二十四)加快发展信用销售。鼓励企业、银行、保险机构之间加强合作,探索建立信用销售、信用保险和银行信贷顺畅衔接机制。积极推动信用保险、信用调查与风险评估等与信用销售密切相关的服务业加快发展。

  八、切实改善市场环境,促进安全消费

  (二十五)狠抓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完善流通领域市场信息系统和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流通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放心肉”、“放心菜”、“放心酒”工程,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二十六)建立健全流通领域食品协议准入、检验检测、索证索票、溯源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支持屠宰企业发展规模化养殖和无害化处理,建设肉品品牌专卖店;继续开展绿色市场认证和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居民食品安全意识。

  (二十七)加强商业诚信建设。探索建设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促进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形成良好的商业信用环境。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兴商”、“守合同重信用”等活动,逐步形成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

  (二十八)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价格欺诈、缺斤少两、假冒伪劣等行为,加大对不实宣传和误导消费行为的惩治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完善举报制度,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加大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交易环境。

  九、加大保障力度,加快流通业发展

  (二十九)落实好支持流通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工商、税务、烟草等部门负责落实好进一步简化连锁经营门店登记、注册、办证手续等政策,支持连锁企业经营专营、专卖商品。连锁经营企业统一配送除食品以外的商品,工商、质监等部门原则上只在配送中心进行检查,避免重复多头抽检。审计、税务等监管部门,实行系统内“一家查账、多家认可”的办法,除上级安排的“专项、专案”检查及举报案件检查外,同一系统上下级监管部门原则上不得重复检查。

  (三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重视和加强流通设施投入,切实抓好流通骨干项目的规划建设,搞好各类批发市场的改造升级,增强流通发展后劲。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和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城市商贸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国家明确要求安排配套资金重点支持的项目,县(区)政府要按规定足额落实配套资金。从2010年起,各县(区)政府要把流通业发展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市级财政也将逐年增加流通业发展资金规模;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村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双进”社区超市、便利店、标准化菜市场、主食配送中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等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和“社区商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各级财政要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2009年起,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商业用电、用水实行与工业用电、用水同价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十一)进一步加强对流通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流通工作,把搞活流通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摆到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调研,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流通在拉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各有关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支持流通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