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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东兴区支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东区府办发19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内江市东兴区支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区七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

内江市东兴区支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地方戏曲的保护与传承,促进戏曲艺术繁荣发展,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文化振兴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东兴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保护、传承与发展并重,坚持振兴川剧,保阵地、保队伍、保投入、保创作,更好地发挥我区地方戏曲艺术在东兴文化建设和精神家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总体目标。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健全以川剧为代表的东兴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工作体系、学校教育与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传习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机制、戏曲工作者扎根基层潜心事业的保障激励机制,在剧团建设、人才培养、剧目打造、宣传展演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大幅提升戏曲艺术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培育有利于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戏曲艺术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戏曲保护与传承

开展地方戏曲剧种普查。2016年4月,我区已完成地方戏曲剧种、剧目普查。今年将进一步挖掘、整理、研究、出版地方戏曲资料,进行地方戏曲数字化音像资料制作,建立地方戏曲剧种、剧目数据库和信息共享交流网络平台。

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将振兴地方戏曲工程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区财政加大地方戏曲振兴投入力度,逐步增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扶持地方戏曲发展。以“一事一议”、“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方式扶持和资助地方戏曲发展。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地方戏曲发展。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地方戏曲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实施抢救性记录和保存。

支持资阳河川剧艺术保护与传承。建立全面系统的资阳河川剧艺术保护传承体系。支持将资阳河川剧艺术代表性剧目、现存重要曲谱手稿等进行整理出版,对资阳河川剧艺术发展历史脉络进行梳理,形成学术成果编辑出版。支持戏曲院团和相关机构加大对资阳河流派优秀传统剧目的排演力度,依托“四川文化.院团联盟”加强与全省各地院团以及戏曲创作、戏曲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和巡演,努力打造资阳河川剧艺术文化名片。

支持戏曲产业开发。支持对资阳河川剧艺术的产业开发力度,依托国家级和省级、市级非遗项目,建立相关戏曲文化产业基地、表演展示基地和观光游览基地,开发相关戏曲产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戏曲产业市场,推动地方戏曲传承发展。

三、支持戏曲剧本创作

加大剧本创作扶持力度。整合社会戏曲创作资源,健全以创作研究室为主体的区级创作网络。实施东兴区舞台艺术创作源头工程,将重点剧本纳入公共文化服务政府购买范围。加大对戏曲类创作项目的奖励扶持力度。鼓励本土作家结合东兴区地域文化,创作生产具有东兴区特色的优秀戏曲作品,鼓励将有代表性的本地文学作品改编创作为戏曲剧本。积极争取四川省重点剧本签约和文化部“三个一批”创作扶持工作。

四、支持戏曲表演团体发展

支持和保障全区现有戏曲表演团体发展。深化区川剧团内部体制改革,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由政府主导、演出团体走市场化改革和发展的路子,强化保护职能和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和后劲,招聘和培养青年演员,努力提高艺术创作、生产、演出及保护、传承地方戏曲艺术的能力。区财政采取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等方式,扶持区川剧团打造新剧目。

实施戏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大对戏曲院团剧场改造和设施设备更新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老旧剧场改造升级,恢复和改善戏曲院团演出功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区政府把简易戏台建设纳入“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农民工文化驿站”“留守儿童文化之家”等新型文化阵地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范畴。在城乡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合理布局戏曲演出空间,注重保护和利用古戏台,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将有条件的历史建筑、工业遗迹等改建成鲜明的戏曲演出聚居区。鼓励采取灵活的产权形式,以政府购买演出场所的演出时段或提供场租补贴等方式,帮助戏曲表演艺术团体解决演出场所问题。

实行财政配比政策。鼓励地方财政参照中央财政做法,对地方国有戏曲表演团体捐赠收入实行财政配比政策。

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改制戏曲表演团体有关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落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已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戏曲表演团体发展。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戏曲表演团体。鼓励引导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建立专项基金等形式参与扶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戏曲演出团体。营造有利于社会力量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的良好环境,发挥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的综合效益。

五、支持戏曲演出

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根据群众需求,将我区川剧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地方戏曲表演团体到基层为群众演出,支持戏曲表演团体到贫困村演出。支持优秀剧目开展驻场演出和巡演活动。根据演出的采购成本,实行差异化采购。把下基层演出场次列为地方戏曲表演团队考核指标内容。

争取资金渠道多样化。鼓励、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戏曲演出市场。支持优秀剧目申报国家艺术基金,推动东兴区戏曲演出市场发展。

六、改善戏曲生产条件

保障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川剧、曲艺等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独立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按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对兼容一定规模的商业、服务、办公等用途的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按招拍挂等方式提供用地。

七、建立戏曲艺术评价体系

完善戏曲评价体系。加强戏曲评论与研究机构建设,从健全体制机制入手,构建相对完整、合理的区级戏曲艺术评价体系。以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为职责,以服务戏曲艺术家和引导戏曲创作方向为宗旨,整合社会资源,聚集批评和研究人才,建立戏曲艺术评论机制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倡导专业批评精神。

八、完善戏曲人才培养和保障机制

畅通优秀戏曲专业人员引进通道。符合条件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可通过考核招聘等方式招聘符合政策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转企改制的戏曲艺术表演团队,可按规定享受政府的相关补贴和优惠政策。

完善戏曲表演团体青年表演人才培训机制。实施“名家传戏--戏曲名家收徒传艺”计划,支持各级各类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学校、研究机构采取“一带一、一带二”等方式传授代表性剧目。支持戏曲表演团体青年表演人才进入高校进一步深造,为培养新一代青年戏曲拔尖人才创造良好条件。举办资阳河川剧艺术传习班,聘请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授代表剧目,进行示范教学。

进一步改革职称评审。注重完善戏曲人才评价体系、评价标准、评审条件,改进评价方式,科学制定戏曲人才评价方法,增强评审的专业性、公正性、准确性。

切实保障戏曲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戏曲表演团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可购买商业保险,切实维护戏曲从业人员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团体、社会资本等对戏曲武功伤残、患职业病等特殊人员进行救助,有条件的可以发起设立戏曲从业人员保障公益基金会。

九、加大戏曲普及和宣传力度

加强学校戏曲知识普及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学校根据学校实际和地域文化特点,在音乐、美术课中加强戏曲内容教育,与本地戏曲表演团体合作开展校园戏曲普及活动,大力倡导学校建立戏曲社团和兴趣小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文化主管部门和专业戏曲团体派出戏曲专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学校兼职艺术教师,指导学校戏曲活动,开展校园戏曲讲座,有条件的学校可申请授予“戏曲特色学校”。大力推动戏剧进校园。区财政进一步加大对“戏剧进校园”支持力度,支持戏曲表演团体到各级各类学校演出,让学生免费欣赏一场优秀的戏曲演出。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应建立地方特色戏曲研究中心,开设专业课程。

扩大戏曲社会影响力。以公共文化服务资金购买的剧目,要以培育观众、培育市场为目的,补贴的戏曲演出要体现低价惠民理念,以低价撬动戏曲演出市场、扩大戏曲社会影响力。鼓励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开设、制作宣传推广戏曲作品、传播普及戏曲知识的栏目节目。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作用,采取大众网上评戏评选、观众评戏评选等互动形式,让更多人特别是年轻人参与到戏曲艺术中,扩大戏曲在基层群众中的影响力和传播力,使看戏评戏成为一种时尚。

十、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作为保护、传承、发展地方戏曲的责任主体,要确保导向不变、阵地不变、队伍不散,加强指导,精心部署,做好政策落地和督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支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各项政策。文化主管部门要履行牵头职责,认真抓好实施工作,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