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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就国办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答问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全面把握《若干意见》精神,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开发区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请您介绍一下《若干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开发区建设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对促进体制改革、改善投资环境、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开放型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球经济和产业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面对新形势,必须进一步发挥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作用,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引领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开发区工作十分重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各类开发区规划指导、创新发展,发挥开发区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产业升级。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创新开发区体制机制。国务院此次出台《若干意见》,正是全面部署新形势下开发区工作,通过改革和创新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若干意见》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各类开发区的总体指导文件,对于建立促进和规范开发区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将更好地发挥开发区在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中的积极带动作用。

问:我国开发区发展总体情况如何?新形势下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自1984年设立首批开发区以来,我国开发区从沿海到内地,类型不断拓展,数量逐步增多,成为推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开发区首创“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成为我国营商环境的示范区。与此同时,开发区发展总体上的问题也值得关注。一是发展水平有待提高。目前各类开发区数量过多、布局不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等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开发区产业定位趋同,主导产业不突出,特色发展、错位发展有待提高。二是体制机制创新不足。近年来,不少开发区改革创新力度不够,内设机构不断增多,失去了精简高效的特点。三是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目前开发区包括不同类型,但对各类开发区规划、设立、扩区、调区、升级、考核等相关制度有待完善,需建立系统的管理制度。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为适应国内外形势变化,《若干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开发区发展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强对各类开发区的统筹规划,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开发区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增强开发区功能优势。做到“四个坚持”:坚持改革创新,强化开发区精简高效特色,以改革创新激发开发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坚持规划引领,完善开发区空间布局和数量规模,形成布局合理、错位发展、功能协调的全国开发区发展格局。坚持集聚集约,引导工业项目向开发区集中,促进产业集聚、资源集约、绿色发展,切实发挥开发区规模经济效应。坚持发展导向,以规范促发展,正确把握发展和规范的关系,不断积累开发区发展新路径、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