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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明年起,医学类院校须设全科医学

《四川省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近日出台,旨在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建设健康四川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方案》明确,2018年起,不再新增中职医药卫生类学校,非医药卫生类中职学校及高职院校不再增设中职医药卫生类专业;同时,开设医学类专业的院校须设置全科医学教研室,其附属医院须设置全科医学科。

“扩招+培训”补齐全科医生缺口

“推进全科医生教育改革,扩大全科医生队伍,是《方案》明确的重点之一。”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副处长钟海告诉,目前我省每万名城镇居民中,拥有1.27名全科医生,略低于全国1.5人的平均水平。按照要求,到2020年,每万名城镇居民中全科医生要达到2名至3名,因此,需加快对全科医生的培养,特别是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

《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开设医学类专业的院校须设置全科医学教研室,其附属医院须设置全科医学科。同时,加大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力度,根据需求逐年扩大招生规模;加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到2020年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执业医生全科医生培训率达到90%;加强全科医生继续教育,对在岗基层卫生人员加强全科医学、中医学基本知识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

为充实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方案》提出,要完善订单定向医学生教育培养和诚信管理政策,立足本土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医疗卫生人员,严格履约管理。同时,鼓励各地探索实行“县管乡用”的用人管理制度。

“一减一增”提升医疗工作者水平

《方案》做了一项“减法”,即对中、高职院校的医药卫生类专业的设置和招生作出限制,包括从2018年起,不再新增中职医药卫生类学校,非医药卫生类中职学校及高职院校不再增设中职医药卫生类专业;逐步缩减现有中职层次农村医学、中医专业招生规模,至2023年停止招生;控制发展高职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到2023年全省年招生规模控制在3000人以内,重点为农村基层培养助理全科医生。

“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通过优化培养层次,提升医生及护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目前,基层的医疗水平仍然处于参差不齐的状态,需要更多的高学历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充实提高基层的医疗水平。”钟海表示。

为提升护理人员的技能水平,《方案》调整优化了护理职业教育结构,一是严格控制中职护理专业招生规模,到2023年全省中职护理专业年招生规模控制在2万人以内;二是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支持高职院校开展护理专业中高职衔接一体化培养。

《方案》同时做了“加法”,要求加强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医疗工作者业务水平。“在这个前提下,今后基层医务人员的水平将会得到极大的提高。”钟海说。

《方案》明确,到2020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资格的必备条件。同时,立足于全员全机构覆盖,强化全员继续医学教育,将继续医学教育作为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聘用和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据,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