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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成都高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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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1月23日

成都高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构建亲民、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市民健康素养,深入推进“运动成都·活力高新”全民健身事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成都高新区全民健身发展特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体育工作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建设“最能体现成都核心竞争力、最能代表成都国际化现代化水平、最能彰显成都时代特色的高端产业基地和现代化新城”目标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以增强市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夯实基础、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积极创新全民健身工作思路、转变全民健身工作方式,促进成都高新区全民健身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运动成都·活力高新”全民健身事业,实施体育场地设施完善、全民健身品牌提升、全民健身组织培育、市民体质提升及全民健身合力等惠民工程,以“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健全体育法治、丰富体育赛事、提升体育文化品牌、汇聚优秀体育人才、激活体育市场”为总体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高新区居民科学健身意识和体质水平进一步增强,经常参与体育锻炼的人口显著增加,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等重要指数处于成都市前列。充分发挥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社会等多元功能,优化体育产业结构,提升体育健身消费所占比重。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进一步增加。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人口比例达到50%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断提高。

(二)提高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力争到2020年,高新区国民体质监测样本数量达到13000人,居民《全民体质健康标准》总体合格率达到95%。每年定期发布高新区国民体质监测报告。

(三)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大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保证学生在校参加体育锻炼时间达到每天1小时以上,引导在校学生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项目技能。高新区各学校学生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合格率达90%以上。

(四)公共体育设施供给不断增加,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全面启动高新体育中心、新川创新科技园文体设施项目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健身场地建设,着力加大足球等场地设施供给,加强“社区综合体”建设,实现社区健身设施全覆盖;开发社区、公园、绿地及广场等场地的健身功能,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力度;提升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信息化水平。到2020年,实现高新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确保公共体育场馆利用率达到90%,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比例达到70%以上。

(五)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围绕“运动成都·活力高新”主题,创新全民健身活动形式,坚持定期举办传统性、品牌性的全民健身活动,统筹推进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每个街道至少创建1项体现区域特色和风采的群众体育品牌活动,积极开展“一街道一品牌”的创建活动。扩大“运动成都·活力高新”全民健身的品牌影响力。

(六)完善业余体育赛事体系。围绕“全民健身运动会”“全民健身日”“定制赛事活动”,各街道、各行业可结合自身特色,创建群众喜闻乐见、常态化、固定化的体育赛事,逐步完善区域业余体育赛事体系。

(七)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活力。加大对体育社会组织的扶持建设,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全民健身事业,引导和扶持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到2020年,高新区建有单项体育协会达25个以上,各街道建有各类体育社团(组织)10个以上,各社区建有各类体育运动项目“健身小分队”3个以上。

(八)加强全民健身服务人才团队建设。培养、构建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健身指导、志愿服务、研究咨询、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面广、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服务人才队伍。吸引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院校优秀学生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力争达到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0名,获得等级证书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

(九)扶持体育健身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制定和完善体育产业发展规划,优化体育产业结构,以体育健身为发力点,培育富有区域特色的体育健身品牌,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健身市场规范有序,市民体育健身消费意识明显增强,体育健身消费水平明显提高,健身服务从业人员水平不断提高。

(十)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信息平台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加快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普及“互联网+全民健身”理念,做好体育项目大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推广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与升级,提高场地设施利用率。

1.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成都高新区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安排;全面启动高新体育中心项目建设,达到“一场一馆一池两中心”标准;着力加大足球等场地设施供给,鼓励社会力量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

2.开发各类场地健身功能。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完善社区体育服务设施,加快成都高新体育中心项目及新建大型居住区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现有公园、公共绿地、广场与城市空置场所建设休闲健身场地设施,重点建设中小型、适用性强的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并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

3.重视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改造、升级及配套服务。畅通公共体育设施信息传输渠道,做好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安全保障和维护维修工作。发挥高新科技优势,推进体育设施创新,引进新理念、新材料、新科技,对现有公共体育场地进行改造、升级,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科技优化配套服务,提升公共体育场馆的信息化水平。

4.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力度。各类公益性体育场馆要严格遵守相关开放时间、开放项目、优惠措施等规定,确保公共体育场馆利用率达到90%;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实现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70%以上;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

(二)深入推进“运动成都·活力高新”全民健身活动,切实提升品牌影响力。

1.创新全民健身活动形式,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体育健身活动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便利的原则,突出健身性、参与性、竞技性和趣味性;大力发展球类运动、健身跑、健步走、骑行、游泳及健身操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加大新型、特色运动项目的开展力度,各街道、各行业须结合自身特色,以全民健身运动会、全民健身日、定制赛事活动为契机,创新开展群众参与度高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逐渐扩大“运动成都·活力高新”活动的品牌影响力;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模范带头作用,党群工作局、社会事业局和老年体育协会等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各类趣味性、家庭性、民俗民族民间传统的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开展体育“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部队、进企业”活动;组织开展与旅游、文化、商贸相结合的群众性体育竞赛、展示活动;引导和鼓励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残疾人、社区矫正人员等人群的体育健身活动。

2.加快发展足球运动,积极宣传推广冰雪运动。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逐步建立常态化足球竞赛体系。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学校、部队组织形式多样的业余足球联赛活动,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促进足球运动蓬勃发展;积极推广冰雪运动,借助筹备和举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契机,利用高新区现有社会场馆和正在建设的“高新体育中心”项目,配合全市做好“蓉城市民冰雪运动推广计划”。

3.推动全民健身活动与重大体育赛事的融合发展。加强全民健身活动与重大体育赛事、重大节庆活动的有效联接和配套组织,做好各项重大赛事、活动的落地对接工作,培养居民体育锻炼与体育观赛消费意识;学习新理念、新形式、新机制的办赛模式和经验,提高办赛能力,以赛事为媒介扩大全民健身活动的区域影响力。

(三)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激活体育社会组织活力。

1.重视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按照国家对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办公室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成高委办〔2015〕23号),转变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思路,探索基层体育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新思路、新方式,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扶持建设,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全民健身事业,提高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全民健身的能力和质量。

2.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活力。引导和扶持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大力培育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社区健身团队、基层体育协会等形式的体育社会组织;结合街道、行业特点,发掘、培育具有示范性、广泛影响力的网络型、草根型体育社会组织和健身达人;加大全民健身活动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充分调动各类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积极性。

(四)加强科学健身监测与指导服务,突出全民健身重点人群。

1.完善居民体质监测网络与服务体系。全面投入使用成都高新区体育指导“双中心”项目(即“成都高新区全民健身指导中心”和“成都高新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双中心”常年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和运动非医疗健康干预,不定期举办科学健身讲座,引导居民健康生活;吸引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院校优秀学生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力争达到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0名,获得等级证书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培育全民健身骨干,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面广、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加强指导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2.重视全民健身重点人群,推动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在高新区范围内,大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贯彻、实施青少年体育促进计划。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保证学生在校参加体育锻炼时间达到每天1小时以上,引导在校学生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项目技能;扎实推进老年人体育工作,充分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在开展老年人体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做好老年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切实抓好残疾人、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

(五)弘扬体育文化,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

1.弘扬体育文化,引导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以“运动成都·活力高新”全民健身系列赛事为载体,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和健康新理念,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普及健身知识,营造良好健身氛围;借助社区、学校全民健身平台,针对老年、青少年人群,广泛开展传统运动养生相关健身活动,挖掘传承传统体育文化。

2.多行业联动合作,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促进体育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民政、旅游、助残等行业联动合作,统筹谋划全民健身工作事项,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素质教育、文化繁荣、社会包容、民生改善、健身消费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激发市场活力,大力发展健身服务业。

促进体育消费激发市场活力,为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活动创造便利条件。整合各方资源,围绕“全民健身”,依托高新科技产业优势,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开拓全民健身消费市场。探索购买服务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设施建设与升级、体育场馆运营与管理、业余体育赛事组织与策划、体育培训、健身指导、健身信息聚合、智能健身硬件和软件研发、健身在线培训教育微信平台构建等活动,切实提升居民健身消费体验,扩大体育产业规模,提高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发展体育产业的动力源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工作机制。

通过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进一步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合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培训、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成立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充分发挥部门协调联动作用,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本实施计划作为依法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手段,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要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各类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指标。

(二)完善全民健身政策法规保障体系。

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6〕6号),不断完善全市全民健身法治体系,保障市民平等享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权益。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体系,做好全民健身中的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积极探索全民健身执法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

(三)保障全民健身资金投入。

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全民健身的投入;彩票公益金要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基础建设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对公益性全民健身服务机构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探索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政策环境,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体育健身组织赞助、捐赠活动经费。

(四)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完善《成都高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检查评估制度,进一步明确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成立由政府、社会、专家等多方力量共同组成的评估工作小组,同时注重发挥各类媒体的监督作用,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高新区各街道的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立体动态评估,坚持全面与重点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实地考察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街道的全民健身工作情况实施年度评估,充分发挥评估导向和示范作用;完善高新区全民健身表彰奖励制度,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事业,以及对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

培养、构建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健身指导、志愿服务、研究咨询、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形成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局面,为各类体育人才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对民间健身领军示范人物的发掘和扶持力度,重视对基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中榜样人物的培育;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大对社会化体育健身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

(六)营造全民健身宣传氛围。

通过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信息平台,传播“健身·健康”理念,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普及“互联网+全民健身”理念,聚合各方力量,完善“运动成都·活力高新”、“文体高新”等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按时更新健身、赛事及培训等信息,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扩大平台影响力;发掘体育健身典型组织和个人,宣传体育健身效果,提高居民体育锻炼意识,激发“人人运动、天天运动”的健身热情;加强体育与文化、教育等部门的互动合作,支持和鼓励以体育健身为题材的文艺创作,推广积极健康的体育健身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本实施计划在成都高新区管委会的领导下,由社会事业局会同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进;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成都高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工作。

(二)切实贯彻落实与实施。各街道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

(三)严格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社会事业局要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对《成都高新区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在2019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结果报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抄送:市体育局。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