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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全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部门:

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镇政府决定于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20日在全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自查、督查工作,依法保障用工单位和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将开展专项自查和督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请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成立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自查、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本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自查、检查行动。并于2016年9月1日前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联系人、联系电话报镇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便民大厅。

二、落实工作职责,加大处理农民工工资欠薪治理力度。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川办发〔2012〕70号、川府发〔2014〕30号、川人社发〔2013〕51号、宜府发〔2009〕13号、宜府办函〔2013〕352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加强源头治理,及时妥善处理欠薪案件和源头性欠薪等案件。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要在公路建设、水电等领域,特别是使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领域组织全面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建设工程项目领域的主管部门务必于2016年9月16日前,将所主管的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进度、工程款拨付、民工工资款支付及拖欠情况报送至井口镇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851671)。对有拖欠工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严重违法行为,符合移送条件的,要依法移送;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要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三、认真做好各阶段专项检查工作,确保2017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按照省上确定的阶段认真开展检查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成立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加强执法检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做好源头案件的查办,通过行政、司法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案件,确保农民工劳动报酬依法得到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检查期间,镇政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领导协调小组将适时进行检查,就建设施工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

四、加强统计分析,及时上报情况。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所管辖区域和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统计和分析,掌握欠薪动态,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按照要求上报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例,报镇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请各村、、各相关部门于2016年9月16日前将所管辖区域和行业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材料和源头性欠薪案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例,报镇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井口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5日

附件1:

井口镇2016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组 长:冯春镇长

副组长:郑东组织委员

成 员:彭祖明 社事服务中心主任

肖华经发办主任

姜国平 派出所所长

段成君 劳动保障协理员

办公室联系电话:08312851671

附件2

二O一六年井口镇建筑工程领域项目工程款、民工工资清理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业主单位及

主要负责人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联系方式 劳务公司名称或项目经理 联系方式 工程投资规模 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建建情况 应付工程欠款 民工工资欠款 涉及职工人数 维稳风险指数

附件3: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名称: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检查用人单位情况 拖欠工资情况 处理情况 涉嫌犯罪案件 用人单位户数(户) 涉及职工数(人) 用人单位户数(户) 涉及职工数(人) 涉及金额(万元) 补发工资人数(人) 责令支付工资及赔偿金总额(万元) 移送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 其中:农民工人数(人) 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人) 合计 其中: 农民工 合计 其中: 农民工 合计 其中: 农民工 合计 其中: 农民工 甲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合计 1 建筑企业 2 加工企业 3 住宿和餐饮企业 4 其他用人单位 5 补充情况: 1、参加检查人数:人, 2、印发资料:万份, 3、咨询次数:次,4、公布欠薪严重违法单位数:户。 单位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