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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

内东区府办发1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

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要求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进行整改,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领导及责任人应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并于今年12月底前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要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为贯彻落实好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区政府要求,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好《决议》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必须切实贯彻落实好《决议》提出的要求,依法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财政绩效和部门管理责任。规范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增强财政统筹能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强化预算单位及其责任人遵守财经纪律的主体责任,健全问效追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二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和管理。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深入推进政府全口径预算制度和管理体系建设,增强预算透明度,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不断增强预算约束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监管。切实规范政府性投资建设行为,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各项规定和程序,加大投资领域违纪违规问题查处力度,引导建设市场公平竞争、规范运行。

四是进一步加大民生工程的监管力度。高度关注民生工程投资项目,尤其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民生项目。重点强化建设资金监管,加强审计监督,对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全程监督。

二、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及其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遵守财经法纪的意识和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要强化问责机制,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遏制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的发生,严肃查处投资决策失误、监管履职不到位和随意超概算、规避招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政府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要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强化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要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区政府目标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审计部门要会同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室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和督查力度。将重要审计事项及审计决定的整改落实情况,列入政府督查范围,及时进行专项督查,并在一定范围通报督查结果。对屡查屡犯的单位要通报批评,严肃处理;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务必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区审计局汇总,确保年内将整改结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