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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政府关于推进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工作的意见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工作的意见

 甘府发〔2015〕2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积极性,加快州内企业上市、挂牌步伐,促进企业快速成长,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加快推进我州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企业上市、挂牌后能够筹集发展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快速做大做强,还能够带动资源整合和产业发展,推进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层次升级,促进区域经济加快发展。加快推进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是我州当前调整经济结构,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运行质量,促进科学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是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壮大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推进企业规范法人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重要手段,是筹集社会资金实现再投入,优化产业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最有效、最直接、最长久的招商引资方式。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持企业走资本市场融资之路,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二、明确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规范发展、壮大企业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按照“培植一批、储备一批、上市一批”的总体要求,以培育“六大产业”优势骨干企业为重点,充分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资源,扎实开展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鼓励、引导、促成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通过上市或挂牌做大做强做优,整合区域内各种资源,多渠道、多形式募集发展资金,促进我州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在2020年前培植20-30家上市和挂牌后备企业,力争年内在“新三板”挂牌或在中小板上市1家企业,2018年末全州上市和挂牌企业达到3家以上。

三、分类指导,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和挂牌

按照“培植一批、储备一批、上市一批”的总体要求,实施分类指导、一企一策,制定上市、挂牌培育方案,落实上市、挂牌培育措施。

(一)积极推进企业重组改制工作。

对条件尚不完全具备但有上市、挂牌潜力和意愿的企业,指导企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政策要求进行产权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规范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企业发展壮大和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奠定基础。

(二)加强对重点培育企业的指导服务。

对已初具上市和挂牌条件的企业,积极协调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成立企业融资专家咨询小组,对企业开展上市、挂牌诊断服务活动,协助分析、选择合适的上市、挂牌地点和方式,引导其尽快启动融资计划、做好规范工作、进入工作程序。

(三)加快推进条件成熟企业上市和挂牌进程。

对已步入上市和挂牌程序的企业,要集中优势资源,积极帮助其做好上市和挂牌申报材料的准备及有关方面的协调沟通和汇报工作,全力帮扶,支持企业尽快上市和挂牌。

(四)建立上市和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

积极开展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工作调研,建立上市和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我州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分析,选择一批主营业务突出、产品竞争力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优势企业,跟踪调查,筛选入库,有计划地进行重点培育扶持。上市和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1月和7月各进行一次推荐筛选,对有关数据进行更新。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扶持鼓励措施

为鼓励州内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注册地在甘孜州的拟上市和挂牌企业给予以下优惠政策支持:

(一)财税扶持政策。

1.企业在改制为拟上市公司和上市重组过程中一次性发生的土地、房产等权证过户契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过户费按规定标准减半征收。企业因上市需要办理有关变更手续时,工商、税务、国土、住建等部门对使用权人主体不变的,只收取登记费和工本费;对使用权人主体改变的,按有关法规和政策办理。

2.拟上市公司自建自用的生产性建设项目,经同级政府同意,自与合格的上市保荐机构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3年内(不足3年上市的,至上市日止),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其减免的相关规费可以先行缓缴,待企业成功上市后予以免缴。三年内未能上市的,全额补缴。

3.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各类技术改造、技术开发与创新等专项资金,要优先用于符合条件的拟上市企业的重点技改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拟上市企业,发改、经信、财政、科技等有关部门要在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金、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风险投资基金、国家高技术产业项目配套资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国债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等各类政策性资金方面给予优先扶持。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所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优先保证电、油、运等生产要素。

4.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我州的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主板、创业板首发上市,在“新三板”挂牌,在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成功的,在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政府金融办联合下发的《关于省级财政对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企业给予补助的通知》(川财金〔2015〕43号)规定申报省级补助50万元的基础上,州财政再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

(二)土地优惠政策。

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所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可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优先办理立项、预审、转报或核准手续。改制为拟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依法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按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有关规定,可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分期付款的,在第一次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总额的50%后,其余部分可在一年内缴完。

(三)信贷支持政策。

各金融机构应加大对拟上市和挂牌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实施实质性资产重组的拟上市和挂牌公司,其周转资金出现困难而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按规定办理续贷手续。

(四)其他配套措施。

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工作中的其他政策性问题,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及时研究解决。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整体上市及企业借“壳”上市、改制上市和挂牌中涉及的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凡是企业主动要求规范的,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依法帮助企业妥善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企业上市和挂牌步伐,确保我州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工作取得实效。州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我州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工作。有条件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得到落实。

(二)加大对外沟通协调。

各县(市)政府要积极加强与证券监管部门、证交所和有关证券中介机构的沟通合作,建立稳定的上市渠道,形成资源共享的企业上市服务平台,为企业上市、挂牌牵线搭桥,努力构建我州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良好外部环境。要进一步加强与四川证监局高层的对接合作,加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协调联系,推选一批实力强、诚信度高、经验丰富的中介服务机构,供州内拟上市和挂牌企业自主选择。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各县(市)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全局观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努力营造优良宽松的企业上市环境,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改制、重组、上市和挂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国资委、商务局等部门要加强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好引导、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工作,指导企业规范改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协调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财政、工商、税务、国土、住建、环保、安监、科技等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工作,在拟上市公司及其符合准入条件项目的审批和政策扶持等事项上,特事特办,提高效率。

(四)扎实抓好宣传培训。

各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资本市场政策的宣传与推进企业上市培育培训相结合,及时开展资本市场新制度、新政策、新规则等的宣传培训工作,积极协调组织有关机构在州内开展多种形式的企业上市培育培训工作,组织企业参加上市融资培训活动,使企业尽快掌握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准入条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积极宣传证券等相关金 融知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