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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整改实施方案

按照《四川省商务厅四川财政厅关于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商建〔2015〕3号)、《四川省商务厅关于抓紧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整改工作的通知》(川商建〔2016〕3号)要求,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将我县实施项目整改实施方案报告如下:

一、合并“设备改造”及“服务终端机”项目至县级中转中心。原方案包含配送工具改造、设备设施改造、网络改造等,其建设内容及功能与县级中转中心重复,因此,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将项目合并至县级中转中心。同时,将涉及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0万元调整至“县级中转中心”项目建设。将“电商孵化园建设”与“租金补贴”合并实施。因原方案两个项目功能有重复,同时孵化园建设项目新建征地不落实,不能在计划周期内完成,因此整合现有资源,将项目合并实施。

二、取消“峨眉特产生态体验园”项目。因新建征地不落实,报建、实施周期较长,不能在计划周期内完成,因此取消该项目。取消“冷库/气调库”项目。因国家农发办审批周期过长,新建冻库不能在计划周期内完成,且目前已整合3座冻库,仓储量1310吨,能够满足夹江仓储需求,因此取消该项目。

三、变更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数量及资金。通过实地调研,根据我县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将服务网点个数由87个增加到200个(其中乡镇服务站22个,村级服务点178个),并降低补助资金。将涉及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用于“电商孵化园建设”项目。

四、变更项目投入金额。根据电商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及企业运营情况,“峨眉特产网”项目投入金额变为520万元;“全球陶瓷直销网”项目投入金额变为850万元;“冷库/气调库”项目投入金额变为220万元。同时,“宽带乡村、路网建设”项目投入金额变为企业自筹资金6000万元。

五、增补电商工作推进项目。根据电商工作推进情况增补该项目,由地方财政投入100万元,用于夹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推进办公室电商工作开展。

通过整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计划总投资由原来的20700万元变为101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