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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严格管理制度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代理机构承诺制度。代理机构与业主单位签订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编制招标文件,确保招标环节公平、公正。二是投标保证金和工程款“一账式”管理制度。投标保证金、工程款的支付只与投标单位或中标单位的基本账户发生往来关系,有效杜绝借牌、挂靠、转包和分包行为。三是廉政建设合同制度。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廉政建设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并在施工现场公布举报电话,做到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四是“九大员”去向跟踪制度。在压证施工的基础上,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九大员”必须在周一和周五到业主单位进行考勤登记,达不到规定出勤率,视同借、挂资质和违法转包分包进行处理。五是项目业主责任追究制度。项目业主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现场管理,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整改,同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对不及时反馈的业主单位进行责任追究。目前,全县226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97.1亿元,占年计划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