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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制定“创业新星计划”

9月18日,记者从邛崃市委组织部获悉,近日,邛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邛崃市激励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创业新星计划”的意见》,从今年9月开始,邛崃每年将重点选拔和培育20名“创业新星”,最高可获得12万元资助。

根据“创业新星计划”,邛崃每年将评选出的“创业新星”包括“创业新星金奖”3名、“创业新星银奖”7名、“创业新星优秀奖”10名,每人分别可获得12万元、8万元和4万元的资助。

“创业新星”选拔对象为国内外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在校生及毕业五年内的大学毕业生,同时需满足持有企业20%以上股权;创办企业或经济实体登记注册5年以内,近两年销售收入连续实现稳定增长,主要纳税关系在邛崃且连续纳税一年以上;创业团队成员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占30%以上;个人及创业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创办企业年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等条件。对创业园、孵化器、加速器等平台内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3年内获得国家、省、成都市、邛崃市专项资助及获得风投资金的企业创办者优先考虑。

今年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申报时间为9月28日前。优秀青年(大学生)创业者可向当地产业园区和镇乡(街道)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