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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梭新家园立足现代化打造诗意泸沽湖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现代化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地处横断山中部偏远山区的泸沽湖畔,以保存着古老“母系”文化而备受世人关注。今年六月,省委书记刘奇葆同志在盐源县泸沽湖镇调研时,指示要保护好摩梭文化、发展现代文明。最近,在刘奇葆同志亲切关怀下,成立了省、州、县“摩梭家园建设与摩梭文化保护联席会议”,省社科院与省民委、凉山州政府联合召开了“摩梭家园暨摩梭文化建设与保护国际学术论坛”,掀开了泸沽湖地区摩梭人迈向现代化的新篇章。

  泸沽湖风光秀美、文化特色浓厚,加上其地处西昌、丽江、稻城构成的川滇香格里拉金三角旅游区腹心节点位置的区位优势、四季宜人的良好气候,具有与三地互动构建未来中国内陆休闲度假暨观光体验旅游高地——川滇香格里拉金三角国际旅游目的地的巨大潜力,可打造成为世界级的著名品牌旅游区暨川滇二省亮丽的国际文化名片,建设成为我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现代化发展与民族文化保护有机结合的典范区。我们认为,“摩梭家园”建设应立足现代化发展,按照“打造诗意泸沽湖,建设摩梭新家园”的理念,在发展中通过对优秀特色民族文化的传承,实现民族文化的保护。

  一、立足发展观建设“摩梭新家园”

  多年来,一些学者因泸沽湖畔摩梭人保存的古老“母系”文化具有研究人类社会发展“活化石”的学术价值而主张加以完整保护并使其延续下去,一直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的摩梭人社会及其文化、摩梭人“母系大家庭”及其“走婚”民俗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发生的现代变迁(其研究价值更高于传统的“母系大家庭”)、现代化背景下摩梭人对追求美好现代文明生活的强烈意愿却被忽略。

  文化的本质和生命在于发展,追求幸福美好生活、实现文明发展进步是每个民族的根本愿望和基本权力。在当前我国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现代化发展的背景下,人口稀少且处于负增长的摩梭人社会,如果不能与时代同步发展,将被时代前进的步伐所遗弃,摩梭人及其独特文化将迅速走向彻底消亡。

  为此,“摩梭家园”建设必须立足发展观,以“科学发展”理念为指导,充分尊重摩梭人的发展意愿,在发展中通过文化传承实现文化保护,不能为了保存原有文化传统而限制摩梭人的现代文明发展。

  二、按照“一统筹、三融合”理念建设“摩梭新家园”

  泸沽湖地区的传统产业主要为农业,近年来旅游产业开始起步。由于旅游业发展潜力巨大,整个区域的经济社会与文化发展、生态建设皆可围绕发展“大旅游”展开,宜按照“全域景区,旅游统筹;产村融合,生态发展;产事融合,综合发展;新老融合,传承发展”的理念,推进“摩梭新家园”建设。即:以发展文化生态旅游为抓手,统筹区域产业发展、城乡建设与文化保护工作,建设“全域旅游区”。施行产村融合发展,以发展绿色产业为抓手,将村寨建设与产业发展融合起来,建设“宜居、宜业”的“摩梭新家园”;实行经济产业与社会文化事业的融合发展,建设以文化生态旅游为龙头,综合带动产业和事业发展,经济充满活力、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有序、民族文化繁荣、生态环境优美的“摩梭新家园综合体”;将文化保护与文化发展有机融合,建设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民族文化特色、满足现代生产生活功能需要、环境优美的新镇新村,构建紧跟现代文明发展步伐的新时代摩梭文化。

  三、推动“三突破、四转变”,促进“摩梭新家园”建设。

  泸沽湖地区因地处偏远山区、长期交通不便、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人们的观念意识、产业发展和交通建设、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皆需要较大幅度提升,实现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开放和谐的发展目标。为此,需要突破狭隘保守的认识观念,确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思想观念;突破小规模、低层次的产业发展现状,建立现代经营管理体系;突破闭塞、不便的交通瓶颈,形成连贯东西沟通南北的川滇香格里拉金三角腹心旅游枢纽辐射地。努力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由依靠内生动力发展向内外动力结合发展转变;旅游发展由分散、粗放型向集约、效益型转变;产业结构由单一传统农牧业向以文化生态旅游业为龙头,综合带动生态农牧业、生态加工业、文化产业、生态保健药业等生态产业多业结合、互补互动发展转变;社会文化建设由文化封闭、公共服务发展滞后向区域开放、公共服务形成完善服务体系转变,将泸沽湖地区建成文明进步的“摩梭新家园”。

  四、倡导“四新”,塑造“二形象”、抓好“三宣传”。

  “新家园”需要建设新风新貌,被低俗化扭曲的文化形象需要回归本原、彰显高尚,优秀文化传统需要传承保护并使之成为文化发展的坚实基础,建设世界级的品牌旅游区和特色民族文化保护典范区需要发展与保护的有机结合。为此,需要倡导“四新”、塑造“二个形象”、抓好“三个宣传”。

  倡导“四新”:积极倡导传承勤劳淳朴、友善和谐等传统文明风尚,发展遵守法纪、文明言行、轻攀比薄馈赠等文明新风尚;美化村落、山体景观生态环境,在传承传统建筑风貌和总体布局特色的基础上改善建筑结构、居住环境,建设美丽新村;尊重母系大家庭及其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发展现代生态经济生产、推广健康卫生和适应现代生活需要的生活新方式,对母系大家庭要求分家的情况尊重各家庭的自主选择;在传承母系大家庭和睦共处、家庭之间互助友善、重情守礼等优秀文化传统的同时,发展和谐共处、友爱互助、合作共赢、共同富裕的社区新型关系。

  塑造“二个形象”:强化对摩梭人“母系大家庭”和谐文化及摩梭人对家庭负责奉献、对爱情忠贞守候等优秀品格的宣传,原本解读摩梭人的“走婚”习俗,塑造和传播“美化心灵的净土、升华灵魂的天堂”正面纯洁形象、“美丽仙境,爱情圣地”高雅文化形象。通过影视作品、演艺节目、民俗歌舞、旅游节会等展现泸沽湖的历史风云、文化风采、民俗风情,塑造美好形象、促进旅游发展。

  抓好“三个宣传”:抓好媒体宣传、展示宣传、培训宣传。强化正确宣传引导、客观报道;挖掘民俗文化、土司文化、达巴文化、茶马古道文化底蕴,加强建设、陈列、表演等文化展示。结合非物质文化技艺传承,建设“摩梭文化传习中心”,开展宣讲传习培训、向游人宣传摩梭文化。

  五、遵循“三原则”,强化“六环境”,实行“四限制”,创新经营管理机制。

  “摩梭新家园”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遵循系列原则、探索新的行之有效的发展道路,为其他民族地区的发展建设提供借鉴。为此,需要遵循建筑文化传统保护与现代化发展相结合的“外观风貌传统化、内部功能现代化;核心空间传统化、配套空间现代化;生活空间舒适化、视觉空间景观化”三条原则,营造环境舒适优美、花木簇拥的美丽乡村。强化改善生产环境、美化居住环境、保护民俗环境、维护语言环境、营造和谐环境、提升文明环境“六个环境”建设,促进文化传承与发展。实行严格限制移民定居和游客数量、严格限制核心区旅游建设规模、严格限制产业类别和经营业态、严格限制外部文化因素移植“四个限制”,保护文化和自然生态环境。

  同时,积极探索新的发展道路,创新经营管理机制。应探索建立产业、事业、社区管理相结合的“区域综合管理机制”。统筹考虑村寨、家庭的产业分工和文化传统、旅游发展需要,探索建立“家庭+村委会/旅游协会+旅游企业”的现代经营管理机制。根据村寨功能分工结合村寨内家庭社会分工,探索实行“按劳取酬与利益共享相结合的村落集体经营分配机制”。针对不同功能定位的村寨,加强建设分类指导、经营分类管理。防止旅游村寨过度商业化、居民空心化。对承担文化保护传承功能的传统村落,借鉴国家生态保护反哺政策等有关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作为政策性补助,促进文化保护与传承。

  六、加强川滇战略合作,推进泸沽湖及川滇香格里拉金三角旅游区发展。

  泸沽湖地区地跨川滇两省,是川滇香格里拉金三角的腹心节点。泸沽湖“摩梭新家园”建设不仅对泸沽湖地区发展建设极为重要,对川滇香格里拉金三角旅游区建设亦具有构建中心辐射节点、带动盘活区域旅游全盘棋的重大意义,需要两省通力合作。为此,应加强两省联合打造泸沽湖旅游品牌、推进整合营销,探索建立游人服务管理与利益分配的统筹协调机制。建设西昌-泸沽湖-丽江高速公路,构建以泸沽湖为中心的东连西昌、西南接丽江、西北通稻城的“川滇香格里拉金三角旅游区”,把泸沽湖旅游业做大做强,推动川滇香格里拉金三角旅游区发展成为世界观光体验暨休闲度假旅游的重要目的地、我国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的典范区。

  加强川滇两省在泸沽湖旅游经营管理和文化保护领域的合作。在加强两省已有联合管理机构、合作机制建设的同时,开展泸沽湖摩梭文化整体保护系列工程:联合申报“泸沽湖-摩梭文化”世界文化景观遗产、“摩梭母系大家庭”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摩梭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摩梭民俗文化村落博物馆群”。积极建设现代“新农村综合体”示范区、西部民族地区文化生态旅游发展示范区,国家级的“摩梭文化生态保护区”暨“非物质文化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古村落建设示范基地”、“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