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工信发〔2017〕151号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征集2017年传统工艺美术行业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陕工信发〔2017〕247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按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二、请各县区务于7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报市工信局消费品工业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3261096
2017年6月22日
附件: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17年传统工艺美术行业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一、申报条件
(二)企业连续从事传统工艺美术产品生产、制作时间不少于5年,并且在开发或挖掘传统工艺美术制作技艺、技法上具有抢救、保护价值。
二、支持范围
(二)重点支持传统工艺美术技艺、技法濒临失传的传承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三、申报要求
(一)名额、时限要求
2.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7月15日。
(二)项目材料要求
(三)填写《2017年陕西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陕西省工艺美术大师带徒授艺补助申请表》及《2017年陕西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2、3)
省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省政府前大楼6-066室)
E-mail:tongchaogang@126.com
1.2017年陕西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3.2017年陕西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附件1、2、3(请自行在陕西省工信厅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