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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征集2017年消费品工业“三品”工程 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征集2017年消费品工业“三品”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宝鸡市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 附件:《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征集2017年消费品工业“三品”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业稳增长促投资21条措施》、《陕西省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重点实施稳增长和“三品”工程,促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供给保障能力。现组织征集2017年消费品工业“三品”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项目征集范围分2个部分,即“511”工程项目和精品制造工程项目。 (一)“511”工程项目。以培育龙头骨干和小而精致企业为重点,鼓励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升产业技术装备及研发创新水平,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名企业。重点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产品质量提升、增加品种、培育创建品牌及产业扶贫带动效果显著等项目。 1. 增品种:发展羊乳、绿茶、功能性服装、方便食品等具有陕西特色消费品,支持新研发药物、高性能康复治疗仪器、智能轻工产品等产业化,鼓励纺织服装优秀设计成果转化,丰富消费品供给种类。 2. 提品质:支持纺织服装企业应用高性能纺纱、织造设备以及实施智能化改造。鼓励医药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和生产基地建设,建设乳制品、肉制品、酒等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升消费品供给质量。 3. 创品牌:鼓励企业开展品牌管理体系建设,应用“互联网+”,对接大型电商平台,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开展国际商标注册,树立产品品牌,发掘消费品价值潜力。 (二)精品制造工程项目。开展对标示范活动,树立对标示范榜样,促进企业对标先进、补齐短板,增强发展后劲,缩小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差距,制造性能优越精品。重点支持和鼓励有完整对标示范方案,拥有自主创新团队和全国(陕西)名牌产品,通过国际质量认证,各项经济效益指标位居全省行业前列的企业。 “511”工程项目以资金补助为主。精品制造工程项目以奖励方式支持。企业不得同时申报“511”工程项目和精品制造工程项目。申报项目条件和须提供资料详见附件1、2。 二、申报程序 (一)各市(区)工信部门负责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辖区内(含央企、省属企业)项目汇总推荐上报。“511”工程上报材料包括:两部门联合上报文件及企业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等;精品制造工程上报材料包括:申报消费品工业“三品”工程对标示范企业的《实施方案》、《申报表》等。 以上报材料,经各市(区)工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初审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具初审意见一式2份,分送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二)申报项目材料必须资料真实,数据完整,准确无误。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报告内容按照顺序编制目录页码,纸质简装,勿附带塑料或其他材质封皮,书脊处标明“XX市XX企业XX项目”。 (三)项目申报须在省财政厅“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填报地址是http://xmk.sf.gov.cn/,注册登录后,选择申报“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各市(区)工信、财政部门审查通过后,履行审批上报手续。 三、申报时限及要求 各市(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项目征集工作,认真调查项目情况,核对项目资料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征集并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报,各市(区)推荐“精品制造工程”项目不超过3个,推荐“511工程”项目不超过5个。项目报出后无特殊情况不得追加补报或修改项目资料。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5日,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联系人: 省工信厅:杨会斌(消费品处) 联系电话:029-63915619 省财政厅:卫雅茹(经 建 处) 联系电话:029-87623356 附件:1. 申报511工程项目条件及须提供资料 2. 申报精品制造工程项目条件及须提供资料 所需附件在省工信厅网站下载。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