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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陈仓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优惠政策

宝鸡陈仓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优惠政策

一、园区建设优惠政策

1、入园企业项目建设所需土地由区、镇相关部门协调流转;

2、园区建设第一年土地租金的30%由区财政补助;

3、入园区企业水、电、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由区级相关部门整合项目资金予以扶持;

4、入园企业建设的日光温室、蔬菜大棚等生产设施由园区办争取中、省、市相关项目给予扶持。

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条件

1、投资方建设规模不少于200亩;

2、投资方必须具有600万元以上的自有资金或融资能力;

3、合同签订后,投资方必须将建设资金的80%存入指定帐户,做为验资和建设保证金。建设方根据投资方建设进度,逐步返还建设资金,并拨付补贴资金;

4、投资方为企业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金,证照齐全,且信用度良好,工商、税务无不良记录;